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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60號

因妨害自由案附帶民訴等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9 月 22 日

法官黃紹紘黃傅偉邱筱涵

原告
SUCI UTAMI(佟達咪)
訴訟代理人
蔡宗恩律師
被告
曹啟明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訴字第250號妨害自由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紹紘

                  法 官 黃傅偉

                  法 官 邱筱涵

                  書記官 黃美珍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4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附民字第60號於民國 103 年 09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因妨害自由案附帶民訴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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