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279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2790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領航醫材興業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張素琪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領航醫材興業有限公司因其代表人執行業務犯藥事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之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共貳罪,各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叁拾伍萬元。
事實及理由
一、張素琪(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3 年度偵字第58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為領航醫材興業有限公司(下稱領航公司)之負責人,明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竟分別基於非法輸入醫療器材之犯意,而為下列之行為:
㈠、於民國101 年6 月11日,利用輸入經行政院衛生署(下稱衛生署,業更名為衛生福利部)以衛署醫器輸字第022437號核准之醫療器材之際,夾帶如附表一所示未經許可輸入之醫療器材,擅自以此方式,自德國輸入如附表所示未經許可之醫療器材1 批至我國,復委由不知情之美商聯邦快遞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聯邦快遞臺灣分公司)人員於同日以報單號碼CF∕01∕550 ∕HN 600(提單主號:023 –00000000號、提單分號:000000000000)向財政部臺北關稅局(下稱臺北關稅局)報運進口時,為該局人員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醫療器材1 批(價值總計新臺幣【下同】25萬9,016 元)。
㈡、復於同年9 月10日,以同上方式,利用輸入衛生署以衛署醫器輸字第022357號核准之醫療器材時,擅自夾帶如附表二所示未經許可輸入之醫療器材,自德國輸入該批醫療器材,復委由不知情之聯邦快遞臺灣分公司人員於同年月11日以報單號碼CF∕01∕550 ∕RK 371(提單主號:023 –00000000號、提單分號:000000000000號)向臺北關稅局報運進口時,為該局人員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醫療器材1 批(價值總計5 萬2,834 元)。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上揭事實,業據被告領航公司代表人張素琪於調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進口報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 年11月7日北市衛食藥字第00000000000 號函、臺北關稅局101 年10月22日北普遞字第0000000000號函、102 年8 月6 日北市衛食藥字第00000000000 號、101 年11月1 日北普遞字第0000000000號函、關稅局通關疑義暨權責機關答覆聯絡單、醫療器材仿單標誌貼表影本、衛生署衛署醫器輸字第022437、022357號醫療器材許可證、領航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在卷可稽(見偵卷第13至23頁、第25至33頁、第35至41頁、第48頁)。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按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藥事法第40條第1 項定有明文。而張素琪係被告之代表人,有被告公司登記資料查詢附卷足憑,是核被告代表人張素琪就上開犯罪事實所為,均係犯藥事法第84條第1 項之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張素琪先後2 次利用不知情之聯邦快遞臺灣分公司人員報運進口,俱為間接正犯(被告代表人所犯藥事法第84條第1 項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部分,業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3年9月22日以103年度偵字第58號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附卷可按);則被告領航公司是被告因其代表人張素琪執行業務犯藥事法第84條第1項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共2罪,均應依藥事法第87條之規定,科以同法第84條第1項之罰金刑。又其先後2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張素琪身分被告領航公司代表人,從事醫療器材輸入多年,明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復明知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醫療器材均未經衛生署核准輸入,竟利用自德國輸入其餘經核准進口之醫療器材之際,先後夾帶如附表
一、二所示之物,將該等未經核准輸入之醫療器材輸入至我國,所為實屬不該,復衡酌被告領航公司輸入該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尚未流入我國市場即遭查獲,且其目的係展示新品等一切情狀,故對被告領航公司分別科以如主文所示之罰金,並定其該執行之刑,以資懲儆。末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法人原則上並無刑事責任能力,而藥事法第87條僅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82條至第86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此乃屬轉嫁罰之立法體例,故除依該條規定對法人科以罰金刑外,關於沒收之刑罰對法人應無適用之餘地。是扣案如附表所示之醫療器材,固為被告所有因其代表人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所得之物,惟揆諸上揭說明,關於沒收之刑罰對法人尚無適用之餘地,自無從宣告沒收,宜由衛生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第79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責令原進口商限期退運出口,屆期未能退貨者,沒入銷燬之,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3 項,藥事法第84條第1項、第87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7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敘明上訴理由,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藥事法第84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 萬元以下罰金。
藥事法第87條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82條至第86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 品 名 │數量│金 額│ │ │ │ │(元) │ ├──┼───────────────────┼──┼────┤ │ 1 │SKYZA000 SKY ZIRCONIUM ABUTMENT 0° │10 │33,823 │ │ │WITHSCREW 2.21 ASSORTMENT LOT:351852 │ │ │ ├──┼───────────────────┼──┼────┤ │ 2 │SKYZA00R SKY ZIRCONIUM ABUTMENT 0° │10 │33,823 │ │ │RWITHSCREW 2.21 ASSORTMENT LOT:359523 │ │ │ ├──┼───────────────────┼──┼────┤ │ 3 │SKYZA15R SKY ZIRCONIUM ABUTMENT 15° │10 │36,215 │ │ │RWITHSCREW 2.2 ASSORTMENT LOT:359345 │ │ │ ├──┼───────────────────┼──┼────┤ │ 4 │SKY-OR55 SKY O-RINGS 6 PIECES │10 │5,732 │ │ │LOT:360087 │ │ │ ├──┼───────────────────┼──┼────┤ │ 5 │SKY-1045 SKY FINAL DRILLψ4.5MM L 10MM│10 │14,957 │ │ │1 PIECE LOT:279535 │ │ │ ├──┼───────────────────┼──┼────┤ │ 6 │SKYFFAOL SKY FAST&FIXED IMPRESSION │20 │23,080 │ │ │COPING OPEN TRAY 1 ASSORTMENT LOT:3588│ │ │ │ │31 │ │ │ ├──┼───────────────────┼──┼────┤ │ 7 │SKYFFTLA SKY FAST&FIXED LABORATORY │20 │12,907 │ │ │ANALOG 1 PIECE LOT:000000 000000 │ │ │ ├──┼───────────────────┼──┼────┤ │ 8 │SKYFF002 SKY FAST&FIXED ABUTMENT 0°DH│5 │8,807 │ │ │2MM 1 PIECE LOT:000000 000000 │ │ │ ├──┼───────────────────┼──┼────┤ │ 9 │SKYFFPKH SKY FAST&FIXED PROSTHETIC │10 │25,472 │ │ │COPING CAST-ON,INCL.SCREW M1.41 │ │ │ │ │ASSORTMENT LOT:338939 │ │ │ ├──┼───────────────────┼──┼────┤ │ 10 │SKYFFPKT SKY FAST&FIXED PROSTHETIC │10 │10,553 │ │ │COPING TITANIUM WITH SCREW M1.14 │ │ │ │ │ASSORTMENT LOT:359328 │ │ │ ├──┼───────────────────┼──┼────┤ │ 11 │SKYFFPKK SKY FAST&FIXED PROSTHETIC │10 │5,239 │ │ │COPING BURN-OUT INCL,SCREW M1.14 │ │ │ │ │ASSORTMENT LOT:000000 000000 │ │ │ ├──┼───────────────────┼──┼────┤ │ 12 │KSKY3512 CLASSIC IMPLANTψ3.5MM L 12M │3 │8,883 │ │ │1 PIECE LOT:313244 │ │ │ ├──┼───────────────────┼──┼────┤ │ 13 │SKY-PS10 SKY SCREW 2.46 PIECES LOT:361│6 │9,953 │ │ │150 │ │ │ ├──┼───────────────────┼──┼────┤ │ 14 │33O00710 TITANIUM SCREW M 1.4×2.5MM │10 │29,572 │ │ │10 PIECE LOT:353693 │ │ │ ├──┼───────────────────┼──┼────┤ │ │ 合 計 │ │259,016 │ └──┴───────────────────┴──┴────┘ 附表二: ┌──┬───────────────────┬──┬────┐ │編號│ 品 名 │數量│金 額│ │ │ │ │(元) │ ├──┼───────────────────┼──┼────┤ │ 1 │BLUESKY IMPLANTψ5.5MM L 10MM │10 │26,417 │ ├──┼───────────────────┼──┼────┤ │ 2 │BLUESKY IMPLANTψ5.5MM L 12MM │10 │26,417 │ ├──┼───────────────────┼──┼────┤ │ │ 合 計 │ │52,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