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374號
- 原告
- 三九四有限公司代表人張金永
- 法定代理人
- 張金水
- 訴訟代理人
- 何朝棟律師
- 被告
- 陳熙樞
上列被告因106年度易字第597號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曾正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附民字第374號
上列被告因106年度易字第597號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曾正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