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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47號

因背信案附帶民訴等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3 月 27 日

法官陳勇松曾正龍許筑婷

原告
麥達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騰英)
被告
美沙國際通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陳美沙
被告
高千琪
被告
陶杰岑
被告
劉佳琳

上列被告因背信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 法 官 陳勇松

                    法 官 曾正龍

                    法 官 許筑婷

                    書記官 許翠燕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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