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因背信案附帶民訴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3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47號 原 告 麥達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騰英) 被 告 美沙國際通商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兼 法定代理人 陳美沙 被 告 高千琪 被 告 陶杰岑 被 告 劉佳琳 上列被告因背信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 法 官 陳勇松 法 官 曾正龍 法 官 許筑婷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翠燕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