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因詐欺案附帶民訴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2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59號原 告 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偉欽 訴訟代理人 紀冠伶律師 被 告 臧柏皓 上被告因本院107 年度易字第242 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4 日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殷君 法 官 姚念慈 法 官 林鈺珍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潔如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