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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54號

因銀行法附帶民訴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28 日

法官江俊彥林彥成許芳瑜

原告
日方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龔金華
原告
丁名訓
原告
麟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捷予
原告
暐天綠能有限公司
原告
兼 法 定
代理人
羅建洲(原名羅暐勛)
原告
捷太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清清
原告
成陞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冠毅
原告
能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佑軒
原告
趙銘國際綠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威霖
原告
陽晴天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現豪
原告
充沛綠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聰傑
原告
瑞盛國際有限公司
原告
兼 法 定
代理人
魏昕
原告
天天天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琪
原告
福音綠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福英
原告
簡鈺蓁
原告
張烜睿
原告
蕭誌頡
原告
黃怡菁
原告
蕭曉薇
原告
戴筱穎
原告
姚巧玲
原告
龔家萱
原告
劉家瑋
原告
江東哲
原告
葉文綺
原告
鄭筱穎
原告
田勝中
原告
劉怡寧(已歿)
原告
李佩紋
原告
張沛然
原告
陳羿馨(即陳缃琳)
原告
黃嶸傑
原告
林瑋崗
原告
林子羽
原告
孟慶榮
被告
施慶鴻

楊大業

林璿霙

廖家楹

朱孟㚬

林晨浩

上列被告等因109年度金重訴字第27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俊彥

法 官 林彥成

法 官 許芳瑜

書記官 呂欣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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