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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簡上附民字第82號

洗錢防制法附帶民訴等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莊書雯葉詩佳翁毓潔

112年度審簡上附民字第82號

112年度審簡上附民字第83號

112年度審簡上附民字第84號

原告
李采柔 住彰化縣○○鄉○○路0段000巷0號
原告
原告
原告
被告
廖梓伃 住○○市○○區○○街00號3樓
居苗栗縣○○鎮○○000號
崔新利 住○○市○○區○○路0段00號2樓
居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弄0號3
陳宥蓁 住○○市○○區○○街000巷0弄0○0號2
居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0號2樓
林岏蓉 住○○市○○區○○路000巷0弄00號4樓
居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0號3
胡明凱 住宜蘭縣○○市○○○路00巷0弄0000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審簡上字第83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書雯

                    法 官 葉詩佳

                    法 官 翁毓潔

書記官 陽雅涵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簡上附民字第82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洗錢防制法附帶民訴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