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2年度重附民字第68號
- 原告
- 頑皮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榮華
- 訴訟代理人
- 朱瑞陽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文玲律師
- 被告
- 李天怡
郭人杰
李吳達
孫耀亨
上列被告因111年度易字第647號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李天怡、郭人杰、李吳達被訴背信案件,經本院以111年度易字第647號為無罪之諭知,揆諸前揭說明,原告提起附帶之民事訴訟即應駁回。又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自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