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87號
- 原告
- 馮筱芸
- 被告
- 陳啓耀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易字第977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附民字第1487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易字第977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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