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12號
- 原告
- 陳鶴中
- 被告
- 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明祥
- 被告
- 曾耀鋒
張淑芬
(現於法務部○○○○○○○○○○羈押中)
潘志亮
黃繼億
李寶玉
洪郁璿
上列被告等因112年度金重訴字第42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12號
張淑芬
(現於法務部○○○○○○○○○○羈押中)
潘志亮
黃繼億
李寶玉
洪郁璿
上列被告等因112年度金重訴字第42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