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簡附民字第160號
- 原告
- 欣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唐忠介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溫育禎律師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何祖舜律師
- 被告
- 羅正杰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簡字第2083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簡附民字第160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簡字第2083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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