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817號
114年度附民字第1818號
- 原告
- 蔡家豪
- 原告
- 林暐鈞
- 被告
- 陳惠怡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1204號因妨害名譽案件(被訴傷害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另行判決駁回),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附民字第1817號
114年度附民字第1818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1204號因妨害名譽案件(被訴傷害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另行判決駁回),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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