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2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因詐欺案附帶民訴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2 月 18 日
- 法官黃文昭、賴政豪、王子平
- 法定代理人段幼龍
- 原告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陳榮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97號 原 告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段幼龍 址同上 訴訟代理人 許献進律師 歐陽佳怡律師 被 告 陳榮裕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35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文昭 法 官 賴政豪 法 官 王子平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雅涵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