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50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簡附民字第156號

因妨害名譽案附帶民訴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4 月 23 日

法官呂政燁倪霈棻黃瑞成

原告
詹博宇
被告
孫海澎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審簡字第880號妨害名譽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呂政燁

法 官 倪霈棻

法 官 黃瑞成

書記官 蕭子庭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審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