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附民字第406號
- 原告
- 孫蕙芳
- 被告
- 林孟穎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15年度訴字第39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至於原告具狀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除列上開被告外,亦併列「陳佳君」及「吳琳翔」為共同被告部分,則由本院另行審結,附此敘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附民字第406號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15年度訴字第39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至於原告具狀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除列上開被告外,亦併列「陳佳君」及「吳琳翔」為共同被告部分,則由本院另行審結,附此敘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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