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自字第八八О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8 月 08 日
- 法官陳德民
- 法定代理人羅英齊
- 被告神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自字第八八О號 自 訴 人 鄒光漢 被 告 神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羅英齊 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主 文 被告神洲建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自訴不受理。 理 由 一、自訴意旨詳如附件。 一、按法人為刑事被告,除有明文規定外,在實體上不認其有犯罪能力,在程序上不 認其有當事人能力,故以法人為被告而起訴,即屬違背規定,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最高法院著有五十四年台上字第一八九四號判例可稽。 二、本件被告神洲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組織之法人,並非自然人,而自訴人所訴之犯 罪行為,法律上又無對於法人處罰之特別規定,在程序法上自亦無當事人能力, 自訴人對之提起自訴,即有未合,依上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 判決。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條判 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八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 德 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楊 秋 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八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自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