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一0四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一0四號
- 原告
- 任詩傑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文達
- 被告
- 仁雅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右法定代
- 被告
- 理 人 乙○○
- 被告
- 優必勝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年度自字第五四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