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九七六號

賭博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12 月 25 日

法官張宇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九七六號

聲請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乙○○

        丙○○○

右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九一四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甲○○○、乙○○、丙○○○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均處罰金參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賭具象棋壹付、骰子貳顆及賭資新台幣壹佰伍拾元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二十五  日

法 官 張 宇 樞

書 記 官 田 華 仁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二十五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九七六號於民國 92 年 12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賭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