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6 條
- 1.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 2.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 3.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 4.犯第一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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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266 條規範普通賭博罪,2021 年修法後將實體公共場所與網路賭博並列處罰,五萬元以下罰金。
Q · 在家用手機玩線上賭博會被抓嗎?
依刑法第 266 條第 2 項,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或網際網路方法賭博財物者,與在公共場所賭博同罪,處五萬元以下罰金。2021 年 1 月 27 日修法新增此項後,「私人帳號密碼登入不算公共場所」的舊抗辯路線已被堵死,不論你在家、在咖啡廳、用 VPN,只要犯罪行為人在台灣,犯罪地就在台灣。
白話解讀
你以為在家用手機玩線上百家樂很安全?這條 2021 年修法之後,直接把網路賭博拉進刑法射程。以前司法實務還會爭論「私人帳號算不算公共場所」,現在立法者一刀切下去:只要你用電信設備、網路、通訊軟體賭財物,不管你躲在家裡棉被窩還是 VPN 後面,第二項就是為你準備的。罰金五萬以下聽起來不重,但那是「刑事前科」,不是罰單。跟朋友在家打麻將算不算?關鍵在「供人暫時娛樂之物」那條但書:如果賭的是香菸、飲料、小菜錢這種娛樂性質的東西,法律放你一馬。但如果是現金、籌碼、或可直接兌現的點數,不管金額多小都踩線。麻將桌上的「台幣一台十塊」,在法律眼裡和線上德州撲克沒有本質差別。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266 條為普通賭博罪,規範非營業性質的賭博行為。第一項處罰實體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的賭博,第二項(2021 年增訂)將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賭博納入相同處罰,但書排除「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的情形,並對第一項當場賭具與賭資設特別沒收規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266 條什麼意思?▾
規範普通賭博罪。第一項罰實體公共場所賭博,第二項罰網路賭博,但書排除娛樂性質的標的。
Q2在家打麻將會犯刑法 266 嗎?▾
嚴格說「賭財物」就成立,但書「暫時娛樂之物」是出路。實務上警察極少主動攻堅民宅,但不等於合法。
Q3線上賭博真的會被抓嗎?▾
會。2021 年修法後第二項涵蓋網路賭博,警方主要循金流追查。VPN 不會讓你變成境外人。
Q4刑法 266 罰金最多多少錢?▾
五萬元以下罰金,是「上限」不是固定金額。初犯通常判得很輕,多數爭取緩起訴。
Q5賭博罪初犯怎麼判?▾
多數爭取到緩起訴:做義工、上法治教育課程,不留前科。前提是金額小、單次、態度良好。
Q6賭博罪追訴時效多久?▾
五年(刑法 80 條第 1 項第 5 款)。從最後一次賭博行為起算,不是從被查獲日起算。
Q7刑法 266 跟 268 差在哪?▾
266 是賭客(罰金),268 是場家、聚眾、營業者(最重三年有期徒刑+九萬罰金)。
Q8警察查賭博需要搜索票嗎?▾
搜民宅必須有搜索票或同意。搜手機原則也需要票或當事人同意,急迫情況例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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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 266 條 vs 268 vs 269 vs 270 賭博四罪一覽 | [ { "條號": "266", "主體": "賭客", "場所/方法": "公共場所 / 網路", "刑度": "五萬元以下罰金", "重點": "處罰參與者" }, { "條號": "268", "主體": "場家 / 聚眾者", "場所/方法":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或聚眾", "刑度": "三年以下徒刑 + 九萬罰金", "重點": "處罰開賭場/組織者" }, { "條號": "269", "主體": "發行人", "場所/方法": "辦理有獎儲蓄或未核准彩票", "刑度": "一年以下徒刑/拘役 + 罰金", "重點": "處罰彩票業者" }, { "條號": "270", "主體": "公務員", "場所/方法": "包庇上述行為", "刑度":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重點": "處罰護航的公務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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