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九八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證券交易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6 月 0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九八三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丙○○ 甲○○ 共 同 黃鈺華 律師 選任辯護人 右列被告等因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四一八四 號),被告等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乙○○共同違反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意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 某種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之規 定,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罰金貳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 月之日數比例折算;又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處有 期徒刑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貳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 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緩刑肆年。 丙○○共同違反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意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 某種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之規 定,處有期徒刑壹年,併科罰金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又共 同連續主辦會計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 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罰金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叁年 。 甲○○共同違反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意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 某種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之規 定,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 事 實 一、乙○○原係榮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美公司)、朝代旅館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朝代旅館公司)之負責人,並為愛富實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愛富公 司)、榮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運公司)及金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金儀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對外統稱榮美集團,丙○○為榮美公司之財務經理, 負責該集團各企業財務及資金調度。甲○○自民國八十二年起任職於榮美集團, 於八十六年間,因榮美公司為現金增資及避免股權過度分散,經乙○○之請求, 成立廣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德公司),並任負責人,該公司及富資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資公司)均為乙○○於八十七年間為辦理榮美公司現金增 資以集中控制股權而成立。廣德公司及富資公司於八十七年間,為向大安商業銀 行(現由台新銀行合併)貸得新台幣(下同)六千萬元,乃以榮美公司股票八, 二七一,000股為擔保品設質於該銀行,並由乙○○擔任保證人。然榮美公司 股票之股價持續下跌,於八十八年間續約時,廣德公司再補足一,五三五,00 0股後,經該銀行再核貸四千萬元額度。乙○○、丙○○及甲○○為避免廣德公 司及富資公司前述向銀行辦理質借之榮美公司股票押值不足,遭斷頭賣出或追徵 擔保品,明知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 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 買入或以低價賣出之行為(起訴書贅繕概括犯意),竟共同基於炒作在台灣證券 交易所集中交易之榮美公司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自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至 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期間,由丙○○使用朝代旅館公司、愛富公司、榮運公司 、金儀公司、廣德公司及蔡正儀分設在寶來證券南京分公司、金鼎證券、永昌證 券南京分公司、元大京華證券、金華信銀證券及大華證券大安分公司等戶頭(詳 如附表一所示),對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榮美公司股票,連續以高於成交價或漲停 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致榮美股票之成交量明顯異常(詳見如附表二所示),使 榮美股票成交價由五元上漲至十八元,漲幅高達二五八%。查核期間榮美公司股 票漲幅一五九.四0%與同時期營建類股指數漲幅五0.0四%比較,幅度甚鉅 。查核期間該股票日平均量為一、八0八千股,較查核期間前一個月日均量大幅 增加二二三.四三%,且有三十三個營業日達「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 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一項之成交價異常標準。前述帳戶(如附表一)於 查核期間計有五十二個營業日買進或賣出成交量股票各該日總成交量百分之二十 以上,其中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八十九年一月七日、八十九年一月 十四日及八十九年三月十日更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另於八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同 年月十五日、同年月十七日、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同年三月三日、同年月四 日、同年月七日、同年月八日、同年月九日及同年月十日等十個營業日相對成交 數量甚大,且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至三月二十三日,一個月內相對成交達二 、七八七千股,占該期間該股票總成交量三六、六五五千股之七.六0%,該股 票之成交量明顯異常。 二、乙○○及丙○○分別係榮美公司之負責人及財務經理,除受託處理榮美公司事務 之人,亦係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及會計主辦人員,負有據實填載會計憑 證及記入帳冊之義務,渠等二人明知依榮美公司訂定之「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 證作業程序」(下稱背書保證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下稱放貸程 序),榮美公司為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前,須經徵信、評估擔保品(放貸程 序第三條、第八條)由董事會同意或授權董事長核准(背書保證程序第六條、放 貸程序第四條㈢),且背書保證金額達特定標準,應辦理公告申報並輸入股市觀 測站(背書保證程序第十條),且渠等明知榮美公司於八十九年財務狀況不佳, 若將資金貸與他人或為他人背書保證,將危及榮美公司營運,竟基於意圖為第三 人不法利益及不實登載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之概括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違背榮 美公司放款程序,自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至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止,擅將四千九 百零五萬元款項分次由榮美公司帳戶匯至昆泰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昆泰公 司)帳戶,嗣昆泰公司於九十年一月間退票而無法償還前述款項,乙○○與丙○ ○為規避對昆泰公司進行徵信調查及徵取擔保品責任,且為應付主管機關及簽證 會計師之查核,即由乙○○及丙○○事後再製作榮美公司與昆泰公司簽立不實之 「永吉路新建工程」、「南京西路新建工程」等原始憑證,再以虛偽資金流程, 自榮美公司臺灣銀行民生分行支存帳戶匯出二千五百萬元至昆泰公司帳戶,再以 李文超、劉淑琦、徐振芳、林雪玲及李素枝等人頭帳戶,將該筆資金輾轉回流至 榮美公司,再將該筆資金中之二千四百萬元由榮美公司帳戶匯至昆泰公司,製造 榮美公司於九十年一月五日、一月八日以「預付工程款」名義支付二千五百萬元 及二千四百萬元予昆泰公司,將前述貸予昆泰公司之四千九百零五萬元資金以不 實之「預付工程款」科目方式登載在榮美公司之會計帳冊(帳冊僅登載四千九百 萬元)。嗣榮美公司將該四千九百萬元及遭昆泰公司債權銀行執行扣押之存款六 百零六萬七百四十三元轉列其他應收款,於九十年第一季財務報表認列困帳損失 ,致榮美公司損失達五千五百零六萬七百四十三元。又乙○○及丙○○明知依榮 美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該公司雖得對有業務關係之公司為背書保證,惟 對單一企業保證限額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五,竟為對昆泰公司紓困,承前 意圖為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對昆泰公司增加背書 保證二千零四十七萬四千元,且榮美公司九十年第一季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 為二千二百四十二萬六千九百九十四元,乙○○及丙○○竟於九十年一月二十九 日再度增加對該公司背書保證二千七百三十萬元,使榮美公司對昆泰公司背書保 證金額累計達三億五千一百十三萬八百十元,榮美公司於九十年第一季財務報表 全部認列損失,致生損害於榮美公司。 三、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右揭事實,迭據被告乙○○、丙○○及甲○○於市調處、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供 承不諱,且互核相符,而被告等三人利用愛富公司、廣德公司、榮運公司、朝代 旅館公司、金儀公司及蔡正儀等帳戶,炒作榮美公司股票進行護盤之事證,復有 證人蔡正儀、林美蓮、陳容容、房佳相及彭彩玲及營業員張家華、林立宇、陳純 儀、陳定聖、林麗純、蔡靜怡、毛欣萍、何慧娟、葉靜芬、柯靜芳、陳秀婷、胡 白莎、李玉琴、李宜玲、謝蓉、王敏智、張正康、許靜文、李文光、張妤瀅、楊 基昌、謝菁萍等人於市調處證述可參,並有如附表一所示之帳戶進出資料、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十年二月二十七日(九0)證櫃交字第0六四 六三號函附之告發書暨附如附表二所示股票交易情形。而被告乙○○、丙○○二 人違背榮美公司放貸程序,擅自貸放四千九百零五萬元予昆泰公司,事後再製作 不實工程合約之原始憑證,並利用同一筆二千五百萬元資金回流方式,佯以預付 工程款名義掩飾前開貸放事實,並該不實事項登載在榮美公司帳冊,並連續逾額 對昆泰公司進行背書保證,造成榮美公司虧損等情,除經被告乙○○、丙○○二 人供述互核在卷,並經證人即榮美公司會計王美滿證陳依丙○○指示轉匯款等情 ,並有四千九百零五萬元資金流向表、傳票及明細表、「永吉新建工程」、「南 京西路新建工程」工程合約影本、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三月二 十六日(九一)台財證(六)字第一0六六六四號函暨附榮美公司八十九年度財 務報告等相關資料及昆泰公司退票紀錄在卷可稽。足徵被告乙○○、丙○○及甲 ○○三人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三人犯行洵堪認定 。 二、查被告乙○○、丙○○及甲○○等三人行為後,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關於 違反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 有意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 ,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規定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提高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再修正提高刑度為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經比較行為時法 、中間法及裁判時法之結果,中間法及裁判時之新法顯較行為時之舊法為重,依 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自應適用行為時舊法處斷。則被告乙○○等三人炒 作榮美公司股票行為,違反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應依行為時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處罰,起訴書誤引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公 布修正之中間法論處,容有誤會,惟此部分業經公訴人於本院審理時予以更正。 又被告乙○○及丙○○二人身為榮美公司之商業負責人及會計主辦人員,渠等二 人違背榮美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予作業程序,擅自貸放資金予昆泰營造公司, 並對該公司進行背書保證,製作不實之會計憑證並記入帳冊以因應查核等事實, 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背信罪及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 不實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罪。而會計憑證,依其記載內容及其製作之目的,雖屬 文書之一種,但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乃刑法第二百十五條業務上 文書登載不實罪之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檢察官認應另論以刑法之業務登載 不實罪,容有未洽,併此敘明。查被告乙○○、丙○○及甲○○等三人就前開違 反證券交易法部分,被告乙○○與丙○○等二人就背信罪及商業會計法部分,分 別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而被告乙○○等三人利用不知情之公 司員工林美蓮、陳容容、房佳相、彭彩玲及營業員張家華、林立宇、陳純儀、陳 定聖、林麗純、蔡靜怡、毛欣萍、何慧娟、葉靜芬、柯靜芳、陳秀婷、胡白莎、 李玉琴、李宜玲、謝蓉、王敏智、張正康、許靜文、李文光、張妤瀅、楊基昌、 謝菁萍等人從事炒作榮美股票及被告丙○○指示不知情之員工王美滿製作不實資 金流向之憑證,所犯前開犯行,為間接正犯。被告蔡營泰與丙○○二人先後多次 不實填製會計憑證、記入帳冊及背信等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 係各基於概括犯意為之,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規定各論以一罪,並均加重 其刑。雖檢察官漏未對此部分論以連續犯,然此部分犯罪事實業已載於起訴書犯 罪事實欄二,本院自得依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及行為態樣論以連續犯罪責。而 被告乙○○與丙○○二人所犯前開背信及商業會計法之數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 連關係,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之不實記入帳冊罪處斷,被告乙○○、 丙○○等二人所犯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 併罰。爰審酌被告乙○○、丙○○身為榮美公司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為維持 榮美公司股票市場價值,聯手炒作該公司股票,致該檔股票產生價格異常情事, 影響證券交易市場之交易秩序,又違背榮美公司利益,貸放資金予昆泰公司,再 製造不實工程合約等會計憑證,並在帳冊為不實之登載及逾額對昆泰公司背書保 證,致生損害於榮美公司,惟渠等二人行為固為不當,但並未藉此中飽私囊,而 被告甲○○聽從指示配合護盤,惡性自較渠等二人為輕,且被告三人事後均坦承 犯行不諱,並參酌公訴人與被告等三人商議之量刑建議及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情 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另就被告乙○○、丙○○二人違反證券交易法部 分併科罰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並就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定應執行之 刑,以資徵儆。末查,被告乙○○等三人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本院認渠等三人經此論罪科刑之教訓 ,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及公訴人緩刑之建議,認渠等三人所宣告之刑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爰分別宣告如主文所示之緩刑,以策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 ,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百七十 一條,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第二十八條、第五十 六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四十二條第三項 、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賴淑芬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九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法 官 傅 中 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 記 官 陳 靜 君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九 日 附論罪科刑依據法條: 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前之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左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報價,業經有人承諾接受而不實際成交或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 市場秩序者。 二、在集中交易市場,不移轉證券所有權而偽作買賣者。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 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者。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 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者。 五、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者。 六、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者。 前項之規定,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準用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二十條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或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 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 │ 戶 名 │ 證券公司 │ 帳 號 │ 交割銀行 │ 銀 行 帳 號 │ ├──────┼──────┼──────┼──────┼────────┤ │ 愛富公司 │日盛證券台北│九九二00二│ 世華儲蓄部 │00000000│ │ │營業處 │ │ │0一 │ ├──────┼──────┼──────┼──────┼────────┤ │ 愛富公司 │亞洲證券南京│六一一六三一│ 世華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三二 │ ├──────┼──────┼──────┼──────┼────────┤ │ 愛富公司 │元大京華證券│四七九二八四│ 中華營業部 │00000000│ │ │台北分公司 │ │ │三七二四六一 │ ├──────┼──────┼──────┼──────┼────────┤ │ 愛富公司 │元大京華證券│三三三九一二│ 世華儲蓄部 │00000000│ │ │ │ │ │三六 │ ├──────┼──────┼──────┼──────┼────────┤ │ 愛富公司 │金鼎證券 │二三五二九六│彰銀敦化分行│00000000│ │ │ │ │ │0七四一00 │ ├──────┼──────┼──────┼──────┼────────┤ │ 愛富公司 │永昌證券南京│二0九0三六│ 合庫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四一六 │ ├──────┼──────┼──────┼──────┼────────┤ │ 愛富公司 │大東證券南京│三八六六八二│世華復興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八六 │ ├──────┼──────┼──────┼──────┼────────┤ │ 愛富公司 │寶來證券南京│三八三0一八│彰化城東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五七二00 │ ├──────┼──────┼──────┼──────┼────────┤ │ 愛富公司 │康和證券台北│八四九三七 │一銀長春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九三六 │ ├──────┼──────┼──────┼──────┼────────┤ │ 愛富公司 │復華證券營業│三一六五八七│ 世華營業部 │00000000│ │ │部 │ │ │八六 │ ├──────┼──────┼──────┼──────┼────────┤ │ 愛富公司 │倍利證券 │一三三三七七│世華古亭分行│00000000│ │ │ │三 │ │七七二 │ ├──────┼──────┼──────┼──────┼────────┤ │ 愛富公司 │太祥證券 │一六五八四八│世華民生分行│00000000│ │ │ │ │ │一二0 │ ├──────┼──────┼──────┼──────┼────────┤ │ 愛富公司 │力世證券 │二一0一九 │世華世貿分行│00000000│ │ │ │ │ │0一四 │ ├──────┼──────┼──────┼──────┼────────┤ │ 愛富公司 │大華證券大安│三三四三五 │世華仁愛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三三四三六 │ ├──────┼──────┼──────┼──────┼────────┤ │ 愛富公司 │金華信銀證券│一0一一五八│ 世華儲蓄部 │00000000│ │ │ │ │ │五九 │ ├──────┼──────┼──────┼──────┼────────┤ │ 榮運公司 │永昌證券南京│二一二四七六│ 合庫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五0五 │ ├──────┼──────┼──────┼──────┼────────┤ │ 榮運公司 │群益證券 │六八一八三三│世華忠孝分行│00000000│ │ │ │五 │ │三三三 │ ├──────┼──────┼──────┼──────┼────────┤ │ 榮運公司 │寶來證券南京│三九五九二五│彰銀城東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三二0000 │ ├──────┼──────┼──────┼──────┼────────┤ │ 榮運公司 │大華證券大安│三三一八九 │世華仁愛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三三一八五 │ ├──────┼──────┼──────┼──────┼────────┤ │ 榮運公司 │倍利證券 │一三三0二一│世華古亭分行│00000000│ │ │ │三 │ │二一八 │ ├──────┼──────┼──────┼──────┼────────┤ │ 榮運公司 │金鼎證券 │二八七一九二│彰銀敦化分行│00000000│ │ │ │ │ │五三七二00 │ ├──────┼──────┼──────┼──────┼────────┤ │ 榮運公司 │寶來證券古亭│五五0八八六│世華古亭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一 │ │八六三 │ ├──────┼──────┼──────┼──────┼────────┤ │ 榮運公司 │寶宏證券 │一0一八九 │世華光復分行│00000000│ │ │ │ │ │一八九 │ ├──────┼──────┼──────┼──────┼────────┤ │ 廣德公司 │協和證券大安│一七七六五 │ 一銀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一二 │ ├──────┼──────┼──────┼──────┼────────┤ │ 廣德公司 │群益證券古亭│六二二八0 │世華古亭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二八三 │ ├──────┼──────┼──────┼──────┼────────┤ │ 廣德公司 │金鼎證券 │三0三七五九│彰銀敦化分行│00000000│ │ │ │ │ │九六三九00 │ ├──────┼──────┼──────┼──────┼────────┤ │ 廣德公司 │網路證券 │三八八八九 │世華中正分行│00000000│ │ │ │ │ │八八三 │ ├──────┼──────┼──────┼──────┼────────┤ │ 廣德公司 │元大京華證券│四九四三八二│ 中華營業部 │00000000│ │ │台北分公司 │ │ │八九六0 │ ├──────┼──────┼──────┼──────┼────────┤ │ 廣德公司 │寶來證券南京│四0四五六0│彰銀城中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三五九九00 │ ├──────┼──────┼──────┼──────┼────────┤ │ 金儀公司 │寶來證券南京│四0二四三六│彰銀城東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二00一00 │ ├──────┼──────┼──────┼──────┼────────┤ │朝代旅館公司│永昌證券南京│二一六六二一│ 台庫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六三七 │ ├──────┼──────┼──────┼──────┼────────┤ │朝代旅館公司│金華信銀證券│三八五0六 │ 世華儲蓄部 │00000000│ │ │ │ │ │0三 │ ├──────┼──────┼──────┼──────┼────────┤ │朝代旅館公司│寶來證券南京│四00三八六│彰銀城東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三0一00 │ ├──────┼──────┼──────┼──────┼────────┤ │ 蔡正儀 │永昌證券南京│二0八一三四│ 合庫儲蓄部 │00000000│ │ │分公司 │ │ │六七五五 │ ├──────┼──────┼──────┼──────┼────────┤ │ 蔡正儀 │寶來證券南京│三八五0二九│彰銀城東分行│00000000│ │ │分公司 │ │ │五一三八00 │ └──────┴──────┴──────┴──────┴────────┘ 附表二:炒作「榮美公司」股票之詳情 ┌──┬───┬─────────────────────────────┐ │編號│日 期│ 炒 作 手 法 │ ├──┼───┼─────────────────────────────┤ │ 一│八八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分三十一秒,以五.四0│ │ │十一月│ 元委託買進二十一千股。 │ │ │二十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一分一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四.│ │ │ │ 八五元上漲至四.九五元,影響股價十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五七.0八│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0.三八%。(│ │ │ │ 該股票收盤價四.九四元,跌幅為二.一八%。營建類股漲│ │ │ │ 幅O.九三%、大盤指數漲幅一.七一%)。 │ ├──┼───┼─────────────────────────────┤ │ 二│八八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自十時四十七分二十三秒至十時五十一│ │ │十一月│ 分十九秒,以四.九0、四.九四、五.00、五.0五、│ │ │二二日│ 五.一0、五.二0、五.二五元,委託買進六十九千股。│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四十七分三十一秒至十時五十二分三十一秒│ │ │ │ 共計成交五十七千股,使成交價自四.八九元上漲至五.二│ │ │ │ 五元,影響股價十六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四五.七%│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九.四六%。(該│ │ │ │ 股票收盤價五.一0元,漲幅為三.二四%。營建類股跌幅│ │ │ │ 0.0五%、大盤指數漲幅一.九三%)。 │ ├──┼───┼─────────────────────────────┤ │ 三│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一秒,以五.五│ │ │十一月│ 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二六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共計成交三十三千股,使成交價自五.一│ │ │ │ 五元上漲至五.五0元,影響股價七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六六.五%│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一.六八%。(該│ │ │ │ 股票收盤價五.五0元,漲幅為六.八%。營建類股漲幅0│ │ │ │ .八二%、大盤指數跌幅二.七五%)。 │ ├──┼───┼─────────────────────────────┤ │ 四│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九時一分四十七秒至九時二分五十七│ │ │十二月│ 秒,以五.七五、六.一五元委託買進七十二千股。 │ │ │ 二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二分至九時三分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五.│ │ │ │ 五五元上漲至五.八五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時四分三十七秒至十時八分五十秒│ │ │ │ ,以五.六0、五.七五、六.一五元委託買進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五分一秒至十時九分一秒共計成交九千股,│ │ │ │ 使成交價自五.五五元上漲至五.八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九.八三│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三0.二一%。(│ │ │ │ 該股票收盤價五.八0元,漲幅為0.八七%。營建類股跌│ │ │ │ 幅0.二七%、大盤指數漲幅0.六九%)。 │ ├──┼───┼─────────────────────────────┤ │ 五│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五十八分五十一秒至十一時五│ │ │十二月│ 十九分四十六秒,以六.三0、六.八0元委託買進五十五│ │ │ 九日│ 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一秒至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 │ │ │ 價自六.一五元上漲至六.四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三一.三七│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四二.四四%。(│ │ │ │ 該股票收盤價六.四0元,平盤收盤。營建類股漲幅一.四│ │ │ │ 九%、大盤指數跌幅0.一二%)。 │ ├──┼───┼─────────────────────────────┤ │ 六│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0分二十一秒,以六.三0元│ │ │十二月│ 委託買進二十六千股。 │ │ │ 十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一分三十一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六.│ │ │ │ 四五元下跌至六.三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一分七秒至十一時二分三秒,│ │ │ │ 以六.四五、六.五0元委託買進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一分三十一秒至十一時二分三十一秒全數│ │ │ │ 成交,使成交價自六.三0元上漲至六.五0元,影響股價│ │ │ │ 四檔。 │ │ │ │(3)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十分五十九秒,以六.三0元│ │ │ │ 委託賣出三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十一分二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六.五│ │ │ │ 0元下跌至六.三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4)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三八.二0│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四五.七二%。(│ │ │ │ 該股票收盤價六.六0元,漲幅為三.一二%。營建類股跌│ │ │ │ 幅0.二一%、大盤指數跌幅0.七六%)。 │ ├──┼───┼─────────────────────────────┤ │ 七│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九時三分十三秒至九時五分二十四秒│ │ │十二月│ ,以七.0五、七.一0、七.一五、七.二0、七.二五│ │ │十五日│ 元委託買進十八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三分三十一秒至九時五分三十一秒成交十四│ │ │ │ 千股,使成交價自七.00元上漲至七.二五元,影響股價│ │ │ │ 五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三十五分至十一時三十六分三│ │ │ │ 十一秒,以七.二五、七.三0、七.三五元委託買進七十│ │ │ │ 四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三十五分二秒至十一時三十六分三十二秒│ │ │ │ 共計成交七十三千股,使成交價自七.二0元上漲至七.三│ │ │ │ 五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三五.九三│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三一.二九%。(│ │ │ │ 該股票收盤價七.四五元,漲幅為六.四三%。營建類股漲│ │ │ │ 幅0.七一%、大盤指數漲幅0.八0%)。 │ ├──┼───┼─────────────────────────────┤ │ 八│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0分五十九秒,以七.五0元委│ │ │十二月│ 託賣出三十千股。 │ │ │十六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一分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七.七0元│ │ │ │ 下跌至七.五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一分三十四秒,以七.七0元委│ │ │ │ 託買進十五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二分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七.五0元│ │ │ │ 下跌至七.七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3)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二十分五十二秒,以六.九五元│ │ │ │ 委託賣出五十千股。(後又於九時二十一分四十一秒以七.│ │ │ │ 九五委託買進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二十一分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七.九│ │ │ │ 五元下跌至七.七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4)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五.四六│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二六.0一%。(│ │ │ │ 該股票收盤價七.九五元,漲幅為六.七一%。營建類股漲│ │ │ │ 幅一.三一%、大盤指數跌幅0.四三%)。 │ ├──┼───┼─────────────────────────────┤ │ 九│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九時0分四十八秒至九時一分二十五│ │ │十二月│ 秒,以七.八五、七.九0元委託買進三十五千股。 │ │ │二十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一分至九時一分三十一秒共計成交三十三千│ │ │ │ 股,使成交價自七.七五元上漲至七.九0元,影響股價三│ │ │ │ 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十八分五十七秒至十一時二十│ │ │ │ 一分三十五秒,以八.二0、八.三0元委託買進三十六千│ │ │ │ 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十九分二秒至十一時二十二分二秒共計成│ │ │ │ 交三十五千股,使成交價自八.一0元上漲至八.三0元,│ │ │ │ 影響股價四檔。 │ │ │ │(3)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五十二分五十秒至十一時五十│ │ │ │ 三分五十七秒,以八.三0、八.三五、八.四0元委託買│ │ │ │ 進一一二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三分二秒至十一時五十四分二秒共計│ │ │ │ 成交一O六千股,使成交價自八.一五元上漲至八.四0元│ │ │ │ ,影響股價五檔。 │ │ │ │(4)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三一.四0│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四二.五六%。(│ │ │ │ 該股票收盤價八.三五元,漲幅為五.0三%。營建類股跌│ │ │ │ 幅0.三一%、大盤指數跌幅0.九八%)。 │ ├──┼───┼─────────────────────────────┤ │ 十│八八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二分四秒,以九.五0元委託買│ │ │十二月│ 進五十千股。 │ │ │二二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二分三十四秒至九時三分三十四秒共計成交│ │ │ │ 四十千股,使成交價自九.二0元上漲至九.五0元,影響│ │ │ │ 股價六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一.八四│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四.七八%。(該│ │ │ │ 股票收盤價九.四0元,漲幅為五.六二%。營建類股跌幅│ │ │ │ 0.三一%、大盤指數漲幅0.二六%)。 │ ├──┼───┼─────────────────────────────┤ │十一│八八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九秒,以九.六│ │ │十二月│ 0元委託買進一00千股。 │ │ │二七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九.00元上漲至│ │ │ │ 九.三0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五二.四五│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一.九七%。(│ │ │ │ 該股票收盤價九.三0元,漲幅為三.三三%。營建類股漲│ │ │ │ 幅0.一九%、大盤指數漲幅一.七0%)。 │ ├──┼───┼─────────────────────────────┤ │十二│八八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三十五秒,以九.九│ │ │十二月│ 五元委託買進十千股。 │ │ │二八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九.0五元上漲至│ │ │ │ 九.三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四.三七%│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九.三0%。(該股│ │ │ │ 票收盤價九.三0元,平盤收盤。營建類股漲幅0.三一%│ │ │ │ 、大盤指數漲幅一.一0%)。 │ ├──┼───┼─────────────────────────────┤ │十三│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五十八分十九秒至十一時五十│ │ │ 一月│ 九分四十五秒,以九.三0、九.九五元委託買進二0一千│ │ │ 四日│ 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八分三十二秒至十二時共計成交一二│ │ │ │ 三千股,使成交價自九.0五元上漲至九.三0元,影響股│ │ │ │ 價五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九.八三│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三0.二一%。(│ │ │ │ 該股票收盤價九.三0元,平盤收盤。營建類股跌幅0.六│ │ │ │ 二%、大盤指數漲幅二.0九%)。 │ ├──┼───┼─────────────────────────────┤ │十四│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自九時六分四十八秒至九時八分二十二│ │ │ 一月│ 秒,以九.00元委託賣出六十五千股。 │ │ │十一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七分三秒至九時八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 │ │ │ 成交價自九.二五元下跌至九.0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七二%│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八五%。(該股│ │ │ │ 票收盤價九.三五元,漲幅為六.八六%。營建類股漲幅一│ │ │ │ .六八%、大盤指數跌幅二.一三%)。 │ ├──┼───┼─────────────────────────────┤ │十五│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0分五秒,以一0.二五元委託│ │ │ 一月│ 買進五十千股。 │ │ │十五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0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九.六│ │ │ │ 0元上漲至九.八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自十一時五十九分三十三秒至十一時五│ │ │ │ 十九分三十九秒,以一0.00、一0.二五元委託買進一│ │ │ │ 0九八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三十四秒至十二時共計成交一八│ │ │ │ 二千股,使成交價自九.九0元上漲至一0.二0元,影響│ │ │ │ 股價六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九.一七│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二七.0一%。(│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0.二0元,漲幅為六.二五%。營建類股│ │ │ │ 漲幅0.七八%、大盤指數漲幅一.九七%)。 │ ├──┼───┼─────────────────────────────┤ │十六│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五秒,以一0.│ │ │ 一月│ 六0元委託買進四九九千股。 │ │ │十七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共計成交一0七千股,使成交價自一0.│ │ │ │ 四0元上漲至一0.六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三.二五│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四三.七七%。(│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0.六0元,漲幅為三.九二%。營建類股│ │ │ │ 漲幅一.八0%、大盤指數漲幅一.00%)。 │ ├──┼───┼─────────────────────────────┤ │十七│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六秒,以一二.│ │ │ 一月│ 八0元委託買進一00千股。 │ │ │二十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一.二0元上漲│ │ │ │ 至一一.四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六.七八%│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0.0七%。(該股│ │ │ │ 票收盤價一一.四0元,跌幅為五.00%。營建類股漲幅│ │ │ │ 0.0九%、大盤指數漲幅一.0六%)。 │ ├──┼───┼─────────────────────────────┤ │十八│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四十二分三十七秒,以一二.六│ │ │ 二月│ 0元委託買進三千股。 │ │ │ 九日│ 上述委託於十時四十二分三十八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一.五五元上漲至一一.七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秒,以一二.六│ │ │ │ 0元委託買進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一.九0元上漲│ │ │ │ 至一二.00元,影響股價二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二.七二│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七.三五%。(該│ │ │ │ 股票收盤價一二.00元,漲幅為一.六九%。營建類股漲│ │ │ │ 幅三.六九%、大盤指數漲幅四.一七%)。 │ ├──┼───┼─────────────────────────────┤ │十九│八九年│(1)榮運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一分五秒,以一五.六0元委託│ │ │ 二月│ 買進三十千股。 │ │ │二一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一分二十八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六.│ │ │ │ 九0元下跌至一六.五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0.一一%│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六.九0%。(該│ │ │ │ 股票收盤價一六.九0元,漲幅為六.八八%。營建類股漲│ │ │ │ 幅0.八六%、大盤指數跌幅三.二五%)。 │ ├──┼───┼─────────────────────────────┤ │二十│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五十六秒,以一八.│ │ │ 二月│ 0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二二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五十六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五.八0元上漲至一六.一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四.一九%│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九.九二%。(該股│ │ │ │ 票收盤價一六.一0元,跌幅為四.七三%。營建類股跌幅│ │ │ │ 二.五九%、大盤指數跌幅三.九一%)。 │ ├──┼───┼─────────────────────────────┤ │二一│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五十二分十六秒,以一五.九0│ │ │ 二月│ 元委託買進八千股。 │ │ │二三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五十二分三十九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五.六0元上漲至一五.九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五十三分十二秒,以一七.二0│ │ │ │ 元委託買進五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五十三分三十九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五.六0元上漲至一五.九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3)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五十七分二十八秒,以一七.二│ │ │ │ 0元委託買進五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五十七分三十九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五.七0元上漲至一六.0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4)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十七分十秒,以一六.00元委│ │ │ │ 託買進一00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十七分三十九秒共計成交九十九千股,使成│ │ │ │ 交價自一五.八0元上漲至一六.00元,影響股價二檔。│ │ │ │(5)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二.六三│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二七.二一%。(│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七.00元,漲幅為五.五九%。營建類股│ │ │ │ 漲幅0.三二%、大盤指數漲幅0.0五%)。 │ ├──┼───┼─────────────────────────────┤ │二二│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三分三十五秒,以一五.五0元│ │ │ 三月│ 委託買進六十千股。 │ │ │ 四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四分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五.00│ │ │ │ 元上漲至一五.四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十八分五十三秒,以一五.三│ │ │ │ 0元委託買進二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十九分八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五.│ │ │ │ 00元上漲至一五.三0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六.0二│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二二.九七%。(│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五.二0元,漲幅為四.八三%。營建類股│ │ │ │ 漲幅一.一二%、大盤指數漲幅0.0六%)。 │ ├──┼───┼─────────────────────────────┤ │二三│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一分九秒,以一四.八五元委託│ │ │ 三月│ 買進一千股。 │ │ │ 六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二分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六0│ │ │ │ 元上漲至一四.八五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四分三十五秒,以一四.八0元│ │ │ │ 委託買進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五分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六0│ │ │ │ 元上漲至一四.八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九.六四%│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六三%。(該股│ │ │ │ 票收盤價一四.五0元,跌幅為四.六一%。營建類股跌幅│ │ │ │ 一.五二%、大盤指數漲幅0.0二%)。 │ ├──┼───┼─────────────────────────────┤ │二四│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三十八分五十五秒,以一四.七│ │ │ 三月│ 0元委託買進八千股。 │ │ │ 七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三十九分二秒至九時三十九分三十二秒全數│ │ │ │ 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五0元上漲至一四.七0元,影響│ │ │ │ 股價四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十七分五十七秒,以一五.五0│ │ │ │ 元委託買進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十八分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一│ │ │ │ 0元上漲至一四.四0元,影響股價八檔。 │ │ │ │(3)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二十分十四秒,以一五.五0元│ │ │ │ 委託買進十七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二十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 │ │ │ .一0元上漲至一四.四0元,影響股價八檔。 │ │ │ │(4)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四十三分四十三秒,以一五.五│ │ │ │ 0元委託買進二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四十四分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 │ │ │ 一五元上漲至一四.四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5)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四十八分二十秒,以一五.五0│ │ │ │ 元委託買進十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四十八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四.二0元上漲至一四.三五元,影響股價三檔。 │ │ │ │(6)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八.0四│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八.六二%。(│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四.四0元,跌幅為0.六九%。營建類股│ │ │ │ 跌幅一.三二%、大盤指數跌幅一.五0%)。 │ ├──┼───┼─────────────────────────────┤ │二五│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九分十四秒,以一五.四0元委│ │ │ 三月│ 託買進三十一千股。 │ │ │ 八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九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 │ │ │ 二五元上漲至一四.六0元,影響股價七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十三分五秒,以一五.四0元委│ │ │ │ 託買進十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十三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 │ │ │ .三0元上漲至一四.五五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3)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十六分三十三秒,以一五.四0│ │ │ │ 委託買進四十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十六分三十三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四│ │ │ │ .三0元上漲至一四.六0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4)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三十四分七秒,以一五.四0元│ │ │ │ 委託買進二十一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三十四分三十四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四.五0元上漲至一四.七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5)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四0.七四│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三四.五七%。(│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四.六0元,漲幅為一.三九%。營建類股│ │ │ │ 漲幅0.四六%、大盤指數漲幅一.五0%)。 │ ├──┼───┼─────────────────────────────┤ │二六│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三十四秒,以一五.│ │ │ 三月│ 六0元委託買進三十千股。 │ │ │ 十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四.00元上漲至一四.五0元,影響股價十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六四.0八│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二五.0六%。(│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四.五0元,跌幅為0.六八%。營建類股│ │ │ │ 跌幅0.八四%、大盤指數跌幅一.七七%)。 │ ├──┼───┼─────────────────────────────┤ │二七│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七秒,以一四.│ │ │ 三月│ 四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十四日│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二.六0元上漲│ │ │ │ 至一三.一五元,影響股價十一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四.三七│ │ │ │ %、無賣出。(該股票收盤價一三.一五元,跌幅為二.五│ │ │ │ 九%。營建類股漲幅0.0五%、大盤指數跌幅三.一三%│ │ │ │ )。 │ ├──┼───┼─────────────────────────────┤ │二八│八九年│(1)朝代旅館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一分二十九秒,以一二.│ │ │ 三月│ 一五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十七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一分三十九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0.六五元上漲至一0.九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三.0四│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八.六二%。(│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0.七0元,跌幅為六.一四%。營建類股│ │ │ │ 漲幅0.六八%、大盤指數漲幅0.六三%)。 │ ├──┼───┼─────────────────────────────┤ │二九│八九年│(1)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十四分二十三秒,以一一.八0│ │ │ 三月│ 元委託買進三十千股。 │ │ │十七日│ 上述委託於十時十四分三十六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0│ │ │ │ .七0元上漲至一一.00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時四十七分二十四秒,以一0.七│ │ │ │ 元委託賣出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時四十七分三十六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0.九0元下跌至一0.七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0.五二│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四.七九%。(│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0.七五元,跌幅為二.七一%。營建類股│ │ │ │ 漲幅三.一三%、大盤指數漲幅四.六四%)。 │ ├──┼───┼─────────────────────────────┤ │三十│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三分二十七秒,以一六.│ │ │ 三月│ 00元委託買進二十千股。 │ │ │三十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三分五十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五.二0元上漲至一五.八0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2)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八分十二秒,以一三.九│ │ │ │ 五元委託賣出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八分二十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五.八0元下跌至一五.三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3)廣德投資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八分五十四秒,以一六.│ │ │ │ 0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八分五十五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五.三0元上漲至一五.八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4)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一.三九│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五.五0%。(│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五.五0元,漲幅為三.三三%。營建類股│ │ │ │ 跌幅0.三七%、大盤指數跌幅0.二三%)。 │ ├──┼───┼─────────────────────────────┤ │三一│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二十八分五十八秒,以一八.│ │ │ 四月│ 0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十三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二十九分四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六│ │ │ │ .00元上漲至一六.六0元,影響股價六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九分四十六秒,以一八.│ │ │ │ 0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二時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六.一0元上漲│ │ │ │ 至一六.五0元,影響股價四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六.三九%│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八.九七%。(該股│ │ │ │ 票收盤價一六.五0元,跌幅為二.三七%。營建類股跌幅│ │ │ │ 一.九九%、大盤指數跌幅三.0三%)。 │ ├──┼───┼─────────────────────────────┤ │三二│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時二十一分五十一秒,以一七.六│ │ │ 四月│ 0元委託買進一00千股。 │ │ │十四日│ 上述委託於十時二十二分十二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六│ │ │ │ .00元上漲至一六.五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四十九分七秒,以一七.六0│ │ │ │ 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四十九分十四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 │ │ │ 五.八0元上漲至一六.三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二四.九一│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八.三0%。(該│ │ │ │ 股票收盤價一六.四0元,跌幅為0.六一%。營建類股跌│ │ │ │ 幅三.三八%、大盤指數跌幅三.三七%)。 │ ├──┼───┼─────────────────────────────┤ │三三│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三分二十八秒至九時四分二秒,│ │ │ 四月│ 以一六.三0元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十七日│ 上述委託於九時三分三十七秒至九時四分七秒全數成交,使│ │ │ │ 成交價自一五.00元上漲至一五.五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 │ │ │ │(2)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九時四分四十四秒,以一六.三0元│ │ │ │ 委託買進五十千股。 │ │ │ │ 上述委託於九時五分七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一五.五0│ │ │ │ 元上漲至一六.00元,影響股價五檔。 │ │ │ │(3)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一五.一五│ │ │ │ %、賣出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賣出總成交量一七.一五%。(│ │ │ │ 該股票收盤價一五.九0元,漲幅為三.九二%。營建類股│ │ │ │ 跌幅0.五四%、大盤指數漲幅二.七五%)。 │ ├──┼───┼─────────────────────────────┤ │三四│八九年│(1)愛富實業公司之戶頭於十一時五十八分三十三秒,以一四.│ │ │ 四月│ 六0元委託買進四00千股。 │ │ │二七日│ 上述委託於十一時五十八分四十一秒全數成交,使成交價自│ │ │ │ 一二.七0元上漲至一三.六五元,影響股價十九檔。 │ │ │ │(2)該集團當日買進數量占該股票當日買進總成交量五.八九%│ │ │ │ 、無賣出。(該股票收盤價一三.六五元,平盤收盤。營建│ │ │ │ 類股跌幅一.七0%、大盤指數跌幅一.二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