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二О九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二О九號
- 原告
- 發特企業有限公司 設桃園縣楊梅鎮○○路二五四巷十八號
- 法定代理人
- 葉裕仁
- 被告
- 甲○○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五三七號詐欺等案附帶民訴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
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二О九號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五三七號詐欺等案附帶民訴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
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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