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三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三號
- 原告
- 甲○○
- 被告
- 乙○○
- 被告
- 冠德廢棄物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武雄
右被告因本院民國九十二年度交訴字第一二七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
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三號
右被告因本院民國九十二年度交訴字第一二七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
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