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簡字第1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10 月 31 日
- 法官雷淑雯
- 被告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4年度簡字第136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五三八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陳惟貞」署押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間,在臺北市○○區○○街三五九巷二弄四十二號三樓喬杰設計工程公司內,見陳惟貞所遺留之身分證影本、名片及臺新商業銀行信用卡(卡號為0 000000000000000號)消費明細影本(聲請 簡易判決處刑書上誤載為消費簽單影本),竟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行使偽造文書之概括犯意,自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止,未經陳惟貞之同意或授權,先後在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信用卡申請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現金卡申請書上偽造陳惟貞署押各一次,以陳惟貞之名義填寫信用卡、現金卡申請書,並檢附上開證件影本以郵寄方式,分別向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信用卡,向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申請現金卡,致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均誤認係陳惟貞本人申請信用卡、現金卡,而分別核發信用卡一張,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並核發現金卡一張,足生損害於陳惟貞及上述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管理之正確性。甲○○於取得上開銀行信用卡、現金卡後,旋即在上開五張信用卡背面以英文簽署自己英文名「DE NISE」,並持之,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止,連續持前開信用卡分別向嘉豪銀樓有限公司等如附表二所示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致使上開店員等人均陷於錯誤,分別交付所消費之商品,並持前開申請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現金卡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動付款設備即自動提款機(ATM)前,連續於如附表所示三之時間插入該現金卡,鍵入密碼及金額預界現金,使該銀行所設自動付款設備辨識系統陷於錯誤,誤認其係有正當權源持卡人,連續以該不正方法由該等自動付款設備取得現金,足以生損害於陳惟貞、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二、前開事實,業據被告甲○○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陳惟貞證述情節相符,並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慶豐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美商花旗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炫金卡申請書、消費明細表、消費簽帳單、消費明細表及切結書等件附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綜上所述,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上漏引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尚有未洽。被告於前開信用卡、現金卡申請書上偽造「陳惟貞」署押之行為,係偽造上開信用卡、現金卡等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又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先後多次詐欺取財、多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及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時間均緊接,方法均相同,觸犯均構成犯罪要件相同之罪名,顯各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應分別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均依法加重其刑。被告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罪、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三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為牽連犯,應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爰審酌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不諱,態度良好,犯後深表悔悟,並已陸續繳還前開銀行信用卡之餘額,此有慶豐商業銀行九十三年八月二日(九三)卡催字第二四二號函、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九十三年八月三日(九三)港匯銀卡字第○四二八○號函、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九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九三)國世卡控字第○三一八號函及刑事陳報狀等件在卷可參,且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代理人均已於偵查中表明不再追究,及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方法、手段、犯罪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本院認其經此教訓後,當知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因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四、被告偽造之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炫金卡申請書、慶豐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美商花旗銀行信用卡申請表格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雖為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惟既已分別行使交付予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顯非屬被告所有,然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炫金卡申請書、慶豐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美商花旗銀行信用卡申請表格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偽造之陳惟貞署押各一枚(合計六枚),仍應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宣告沒收之。至被告向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美商花旗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之信用卡合計共五張,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該等信用卡分別屬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會員之各該發卡銀行所有,並非被告所有,且其上並未偽造陳惟貞署押,自不得併宣告沒收之。 五、聲請意旨另以:被告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持前開信用卡連續向嘉豪銀樓有限公司等特約商店不知情之店員冒名消費,並分別在一式三聯簽帳單之第一聯客戶存查聯簽名欄上,以署名「DENISE」而偽簽之云云,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經查:被告於取得上開銀行信用卡後,旋即在上開五張信用卡背面以英文簽署自己英文名「DENISE」,並持之,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止,連續持前開信用卡分別向嘉豪銀樓有限公司等如附表二所示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時,並於一式三聯簽帳單之第一聯客戶存查聯簽名欄上簽署自己英文名「DENISE」等情,業據被告於偵查中陳述甚詳,並有消費簽帳單等件在卷可參,實難認被告有何於信用卡背面、消費簽帳單之第一聯客戶存查聯簽名欄上,偽造署押,進而偽造私文書,並行使該等私文書之情形,聲請意旨認被告此部分亦涉有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即有未合,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證明被告確有公訴人所指此部分之犯行,惟公訴意旨認此部分與前揭論罪科刑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有連續犯關係,屬裁判上一罪,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二百十九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雷淑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林碧華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附表一: (一)匯豐銀行信用卡白金卡/金卡/普卡申請表上正卡申請人簽名欄「陳惟貞」署押壹枚。 (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正卡申請人親筆中文簽名欄「陳惟貞」署押壹枚。 (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炫金卡申請書上申請人暨立約人(親筆中文姓名)欄「陳惟貞」署押壹枚。 (四)慶豐商業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正卡申請人親筆正楷中文簽名欄內「陳惟貞」署押壹枚。 (五)美商花旗銀行信用卡申請表格上正卡申請人簽名欄「陳惟貞」署押壹枚。 (六)中國信託中油聯名卡申請書上正卡申請人親筆正楷中文簽名「陳惟貞」署押壹枚。 附表二: ┌──┬────────┬──────────────────┬──────┐ │編號│ 刷 卡 日 期 │ 特 約 商 店 名 稱 │金 額│ │ │ (年.月.日) │ │(新臺幣/元)│ ├──┴────────┴──────────────────┴──────┤ │壹、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 ├──┬────────┬──────────────────┬──────┤ │⒈ │92.11.25 │ LUSH │ 1108│ ├──┼────────┼──────────────────┼──────┤ │⒉ │92.11.25 │嘉豪銀樓有限公司 │ 52500│ ├──┼────────┼──────────────────┼──────┤ │⒊ │92.11.25 │ JACADI │ 9638│ ├──┼────────┼──────────────────┼──────┤ │⒋ │92.11.25 │臺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 12640│ ├──┼────────┼──────────────────┼──────┤ │⒌ │92.11.26 │璟儷金銀珠寶有限公司 │ 52616│ ├──┼────────┼──────────────────┼──────┤ │⒍ │92.11.27 │香港商捷時海外貿易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1296│ ├──┼────────┼──────────────────┼──────┤ │⒎ │92.11.27 │暘洋名店 │ 20287│ ├──┼────────┼──────────────────┼──────┤ │⒏ │92.11.28 │衣物新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3680│ ├──┼────────┼──────────────────┼──────┤ │⒐ │92.11.28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敦南分公司 │ 1980│ ├──┼────────┼──────────────────┼──────┤ │⒑ │92.11.28 │臺灣大哥大-臺北八德 │ 3987│ ├──┼────────┼──────────────────┼──────┤ │⒒ │92.11.28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敦南分公司 │ 5220│ ├──┼────────┼──────────────────┼──────┤ │⒓ │92.11.28 │YUNG SAN ENTERP CO.,LTD │ 12314│ ├──┼────────┼──────────────────┼──────┤ │⒔ │92.12.01 │華南銀行-CD/ATM │ 15000│ ├──┼────────┼──────────────────┼──────┤ │⒕ │92.12.01 │生活工場-民生門市 │ 963│ ├──┼────────┼──────────────────┼──────┤ │⒖ │92.12.01 │華南銀行-CD/ATM │ 20000│ ├──┼────────┼──────────────────┼──────┤ │⒗ │92.12.01 │奇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 │ 1683│ ├──┼────────┼──────────────────┼──────┤ │⒘ │92.12.02 │金石堂圖書(股)公司 │ 640│ ├──┼────────┼──────────────────┼──────┤ │⒙ │92.12.04 │華南銀行-CD/ATM │ 9000│ ├──┼────────┼──────────────────┼──────┤ │⒚ │92.12.04 │東櫻綜合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3160│ ├──┼────────┼──────────────────┼──────┤ │⒛ │92.12.05 │TESCO特易購 │ 2695│ ├──┼────────┼──────────────────┼──────┤ │ │92.12.09 │華南銀行-CD/ATM │ 3000│ ├──┴────────┴──────────────────┴──────┤ │貳、國泰世華銀行 │ ├──┬────────┬──────────────────┬──────┤ │⒈ │92.12.12 │璟儷金銀珠寶有限公司 │ 26000│ ├──┼────────┼──────────────────┼──────┤ │⒉ │92.12.12 │暘洋名店 │ 11375│ ├──┼────────┼──────────────────┼──────┤ │⒊ │92.12.14 │金典銀樓 │ 15000│ ├──┼────────┼──────────────────┼──────┤ │⒋ │92.12.14 │明鏡眼鏡行 │ 1300│ ├──┼────────┼──────────────────┼──────┤ │⒌ │92.12.15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 616│ ├──┼────────┼──────────────────┼──────┤ │⒍ │92.12.15 │生活工場-民生門市 │ 405│ ├──┼────────┼──────────────────┼──────┤ │⒎ │92.12.15 │大和拜金女服飾店 │ 6200│ ├──┼────────┼──────────────────┼──────┤ │⒏ │92.12.16 │鉍富企業有限公司 │ 9603│ ├──┼────────┼──────────────────┼──────┤ │⒐ │92.12.17 │正記銀樓珠寶行 │ 31850│ ├──┼────────┼──────────────────┼──────┤ │⒑ │92.12.18 │金石堂圖書(股)公司 │ 497│ ├──┼────────┼──────────────────┼──────┤ │⒒ │92.12.19 │鉍富企業有限公司 │ 1586│ ├──┴────────┴──────────────────┴──────┤ │參、慶豐銀行 │ ├──┬────────┬──────────────────┬──────┤ │⒈ │92.12.12 │暘洋名店 │ 20287│ ├──┼────────┼──────────────────┼──────┤ │⒉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⒊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⒋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⒌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⒍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⒎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90│ ├──┼────────┼──────────────────┼──────┤ │⒏ │92.12.12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1490│ ├──┼────────┼──────────────────┼──────┤ │⒐ │92.12.12 │璟儷金銀珠寶有限公司 │ 20250│ ├──┼────────┼──────────────────┼──────┤ │⒑ │92.12.14 │金典銀樓 │ 23900│ ├──┼────────┼──────────────────┼──────┤ │⒒ │92.12.15 │大和拜金女服飾店 │ 6200│ ├──┼────────┼──────────────────┼──────┤ │⒓ │92.12.15 │金石堂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160│ ├──┼────────┼──────────────────┼──────┤ │⒔ │92.12.17 │正記銀樓珠寶行 │ 31850│ ├──┼────────┼──────────────────┼──────┤ │⒕ │92.12.18 │安泰銀行民生東簡易分行 │ 20000│ ├──┼────────┼──────────────────┼──────┤ │⒖ │92.12.19 │捷時海外貿易臺灣分公司 │ 1696│ ├──┼────────┼──────────────────┼──────┤ │⒗ │92.12.21 │TESCO特易購 │ 2280│ ├──┼────────┼──────────────────┼──────┤ │⒘ │92.12.22 │美馨兒嬰兒用品店--大安店 │ 5845│ ├──┼────────┼──────────────────┼──────┤ │⒙ │92.12.23 │臺新銀行 │ 5000│ ├──┼────────┼──────────────────┼──────┤ │⒚ │93.01.05 │TESCO特易購 │ 1216│ ├──┼────────┼──────────────────┼──────┤ │⒛ │93.01.06 │惠康百貨 │ 454│ ├──┼────────┼──────────────────┼──────┤ │ │93.01.06 │宏威圖書有限公司 │ 273│ ├──┼────────┼──────────────────┼──────┤ │ │93.01.10 │西歐加油站 │ 900│ ├──┼────────┼──────────────────┼──────┤ │ │93.01.10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 980│ ├──┼────────┼──────────────────┼──────┤ │ │93.01.12 │錢櫃旗鑑店 │ 1000│ ├──┴────────┴──────────────────┴──────┤ │肆、花旗銀行 │ ├──┬────────┬──────────────────┬──────┤ │⒈ │92.12.30 │暘洋名店 │ 30858│ ├──┼────────┼──────────────────┼──────┤ │⒉ │93.01.01 │金石堂圖書(股)公司 │ 1558│ ├──┼────────┼──────────────────┼──────┤ │⒊ │93.01.01 │燦坤3C民生店 │ 1890│ ├──┼────────┼──────────────────┼──────┤ │⒋ │93.01.02 │誠品民生二店 │ 1132│ ├──┼────────┼──────────────────┼──────┤ │⒌ │93.01.04 │TESCO特易購 │ 547│ ├──┼────────┼──────────────────┼──────┤ │⒍ │93.01.07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13000│ ├──┼────────┼──────────────────┼──────┤ │⒎ │93.01.08 │國泰世華銀行 │ 900│ ├──┼────────┼──────────────────┼──────┤ │⒏ │92.12.31 │金典銀樓 │ 38952│ ├──┴────────┴──────────────────┴──────┤ │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 │⒈ │93.02.11 │甜蜜家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2031│ ├──┼────────┼──────────────────┼──────┤ │⒉ │93.02.13 │燦坤3C民生店 │ 3290│ ├──┼────────┼──────────────────┼──────┤ │⒊ │93.02.16 │TESCO特易購 │ 1486│ ├──┼────────┼──────────────────┼──────┤ │⒋ │93.02.16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830│ ├──┼────────┼──────────────────┼──────┤ │⒌ │93.02.16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988│ ├──┼────────┼──────────────────┼──────┤ │⒍ │93.02.16 │幸運草環亞門市部 │ 570│ ├──┼────────┼──────────────────┼──────┤ │⒎ │93.02.17 │香港商思捷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 3930│ ├──┼────────┼──────────────────┼──────┤ │⒏ │93.02.16 │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 │ 503│ ├──┼────────┼──────────────────┼──────┤ │⒐ │93.02.17 │怡和拓展股份有限公司 │ 527│ ├──┼────────┼──────────────────┼──────┤ │⒑ │93.02.17 │香港商思捷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 700│ ├──┼────────┼──────────────────┼──────┤ │⒒ │93.02.17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 538│ ├──┼────────┼──────────────────┼──────┤ │⒓ │93.02.23 │金典銀樓 │ 48600│ ├──┼────────┼──────────────────┼──────┤ │⒔ │93.03.01 │大和拜金女服飾店 │ 13860│ ├──┼────────┼──────────────────┼──────┤ │⒕ │93.02.20 │民生眼鏡總店 │ 1580│ ├──┼────────┼──────────────────┼──────┤ │⒖ │93.02.19 │幸運草環亞門市部 │ 1836│ ├──┼────────┼──────────────────┼──────┤ │⒗ │93.02.20 │鉍富企業有限公司 │ 2269│ ├──┼────────┼──────────────────┼──────┤ │⒘ │93.02.20 │鉍富企業有限公司 │ 7844│ ├──┼────────┼──────────────────┼──────┤ │⒙ │93.02.20 │松青商業(股)民生分公司 │ 1364│ ├──┼────────┼──────────────────┼──────┤ │⒚ │93.02.23 │中信銀ATM民生商圈1 │ 30000│ ├──┼────────┼──────────────────┼──────┤ │⒛ │93.02.23 │雅藏家飾店 │ 6940│ ├──┼────────┼──────────────────┼──────┤ │ │93.02.23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 │93.02.23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2940│ ├──┼────────┼──────────────────┼──────┤ │ │93.02.24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815│ ├──┼────────┼──────────────────┼──────┤ │ │93.02.24 │中信銀ATM統一征唐 │ 30000│ ├──┼────────┼──────────────────┼──────┤ │ │93.02.25 │中信銀ATM統一征唐 │ 20000│ ├──┼────────┼──────────────────┼──────┤ │ │93.03.01 │中信銀ATM統一征唐 │ 15000│ ├──┼────────┼──────────────────┼──────┤ │ │93.03.02 │統一星巴克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93.03.11 │國泰世華銀行 │ 1000│ ├──┼────────┼──────────────────┼──────┤ │ │93.04.14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 6000│ ├──┼────────┼──────────────────┼──────┤ │ │93.04.30 │中信銀ATM民生商圈1 │ 5000│ ├──┼────────┼──────────────────┼──────┤ │ │93.05.03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2646│ │ ├──┼────────┼──────────────────┼──────┤ │ │93.05.04 │國泰世華銀行 │ 3000│ ├──┼────────┼──────────────────┼──────┤ │ │93.06.08 │中國信託郵購01-01 │ 670│ └──┴────────┴──────────────────┴──────┘ 附表三 ┌──┬────────┬──────────────────┬──────┐ │編號│ 刷 卡 日 期 │ 交 易 銀 行 名 稱 │金 額│ │ │ (年.月.日) │ │(新臺幣/元)│ ├──┼────────┼──────────────────┼──────┤ │⒈ │92.12.2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ATM │ 20000│ ├──┼────────┼──────────────────┼──────┤ │⒉ │92.12.22 │安泰商業銀行-ATM │ 15000│ ├──┼────────┼──────────────────┼──────┤ │⒊ │93.01.0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ATM │ 1000│ ├──┼────────┼──────────────────┼──────┤ │⒋ │93.01.0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ATM │ 500│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二百十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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