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因違反著作權法案附帶民訴刑事裁判日期 94 年 10 月 07 日

法官吳孟良雷淑雯蘇嘉豐

原告
乙○○
被告
同懋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原名同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甲○○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94年度易字第695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7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孟良

                   法 官 雷淑雯

                   法 官 蘇嘉豐

                   書記官 蘇靜紅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7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等因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