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387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易字第387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大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甲○○
- 被告
- 丙○○
- 被告
- 乙○○
- 共同選任辯護人
- 梁治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梁耀鑌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易字第387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梁耀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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