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天真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甲○○
乙○○
丁○○
上列被告因本院97年度簡字第3116號背信等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且列為共同被告,而就被告乙○○及丁○○部分,刑案部分尚未審結(通緝中),然原告均將之列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乙○○
丁○○
上列被告因本院97年度簡字第3116號背信等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且列為共同被告,而就被告乙○○及丁○○部分,刑案部分尚未審結(通緝中),然原告均將之列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因本院…」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