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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26號

商業會計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6 月 09 日

法官張文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326號

公訴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

偵字第23280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

甲○○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依其社會經驗,有相當智識程度,對於應他人之邀,擔任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可能幫助他人成立空頭公司、填載不實會計憑證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情事有所認識,且其經濟拮据,並無任何資力擔任公司負責人,竟與連惟新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概括犯意聯絡,交付其身分證件與連惟新(未經起訴),以辦理公司負責人登記,自民國91年11月11日起至92年2月6日止擔任晉義工程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大同區○○○路○段4號4樓,下稱晉義公司)之名義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其與連惟新明知於91年9月至92年6月間,晉義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之事實,竟連續多次在不詳地點由連惟新以晉義公司名義開立買受人、品名、數量及金額均不實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共計143紙(詳附表一、二),銷售金額達新臺幣(下同)4677 萬零85元,交付廷(起訴書誤為庭)軒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等53家(起訴書誤為55家)公司或商號充當進項憑證使用,前開公司取得虛開統一發票後,即持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統一發票共133紙(詳附表一),幫助上開48家(起訴書誤為8家)公司逃漏營業稅額共計228萬1450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公平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核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坦承不諱(詳本院卷第24頁背面),並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晉義公司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及進口報單總項資料線上查詢作業表、營業稅進項來源明細、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晉義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晉義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晉義公司變更登記表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營利事業設立登記表等件在卷可稽,足認被告前揭出於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綜上,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本案被告行為後,刑法業於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起施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條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2條第1項本身雖經修正,但無比較新舊法適用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又新舊刑法關於刑之規定,雖同採從輕主義,惟比較時仍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比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之結果,而為比較,再適用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處斷,而不得一部割裂分別適用不同之新舊法(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634號判例意旨、95年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依此比較如下:

㈠關於罰金刑,在刑法修正前,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刑之貨幣單位原為銀元,其最高罰金數額,從各該法條規定,而最低罰金數額,則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之規定為1元以上(貨幣單位為銀元),且若定有罰金刑之論罪法條係於72年6月25日前所制定,而該法條日後均未修正者,得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規定,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2倍至10倍,其後修正者則不提高倍數,並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規定,以銀元1元折算為新臺幣3元;於刑法修正後,因刑法第33條第5款修正為:「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使得刑法之罰金貨幣單位已由銀元改為新台幣,則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刑之貨幣單位,自應配合修正為新臺幣,又為使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之最高數額與刑法修正前趨於一致,乃增訂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從而,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刑之最高數額,於刑法修正前、後並無不同,惟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所定罰金刑最低數額,較之修正前提高,自以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有利於被告。又95年5月24日修正公布、同年月26日施行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第1款之罪(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其法定刑中關於罰金刑部分規定為「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依被告行為時即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依刑法第11條前段規定,刑法總則編之規定,於其他法律有刑罰之規定者,亦適用之),罰金最低額為銀元1元,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折算為新臺幣之結果,前揭罪名之罰金刑即為「或科或併科銀元1元即新臺幣3元以上、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惟如前所述,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就罰金刑規定為「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顯已將罰金刑之最低額提高為新臺幣1,000元以上。經比較上述新舊法,認適用被告行為時之前揭修正前刑法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

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於此次刑法修正時刪除,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新法第2條第1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因舊法連續犯以一罪論(裁判上一罪),僅科刑上得加重其刑,而依新法,本案被告多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犯行,應數罪併罰,是比較新、舊法之結果,應以舊法較有利於被告。

㈢修正前刑法第68條規定:「拘役或罰金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惟此次刑法修正,既將罰金最低金額修正為新臺幣1千元,當不致因加減其最低度,而產生不滿1元之零數,允宜與有期徒刑相同,許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故併入修正後刑法第67條,而規定為:「有期徒刑或罰金加減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本案被告既因連續犯而加重其刑,則因修正前刑法第68條規定罰金最低度不予加重,較諸修正後刑法第67條規定罰金最低度亦予加重之規定,修正前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

刑法第55條原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或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從一重處斷。」於此次刑法修正,該條則規定為:「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是本次刑法修正,業將牽連犯之規定刪除。本件被告所犯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罪,具有牽連犯之關係(詳後述),依修正前即行為時之規定,應從一重以填製不實之會計憑證罪處斷;而修正後之刑法既已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則被告所犯上述各罪,應依數罪併罰之規定分論併罰,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仍以修正前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

㈤綜合上述各條文修正前、後之比較,揆諸前揭最高法院決議意旨及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從舊、從輕」原則,自應整體適用被告行為時之法律論處。至於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之規定,於修正施行前之規定為:「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修正施行後之規定則為:「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乃因原「實施」之概念,包含陰謀、預備、著手及實行等階段,故修正為僅共同實行犯罪行為者,始成立共同正犯。是新法共同正犯之範圍顯然縮小,而排除「陰謀共同正犯」、「預備共同正犯」之適用,上開修正顯非單純文字修正,亦非實務見解之明文化,應有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7073號判決參照)。查本案被告與連惟新就本件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自應適用行為時刑法第28條規定,論被告等人以共同正犯。另連惟新非商業負責人,應依刑法第31條第1項、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綜上比較之結果應以行為時之刑法規定有利於被告,而應依其規定論被告之罪責。

三、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又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再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又按商業會計法第71條業於95年5月24日修正施行,該條第1款原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修正後,則將上開條文之刑度規定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茲比較新舊法結果,自應適用被告行為時之法律即95年5月24日修正施行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規定處斷。是核被告所為,係犯95年5月24日修正施行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時間緊接,方法相同,均各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皆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依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加重其刑。被告與連惟新間就上開2罪,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連惟新雖非商業負責人,但因被告為商業負責人,依刑法第31條規定其2人仍屬共同正犯。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有行為、目的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共同連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處斷。爰審酌被告圖謀私利,配合擔任公司負責人,而由共犯填發不實之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幫助他公司逃漏高額稅捐,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及賦稅之公平性,惟其僅為他人利用之人頭,而非主犯,犯後又已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另因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罪係結果犯,以發生逃漏稅捐之結果為成立要件,故本件附表二中未申報之統一發票部分,因不會發生逃漏稅之結果,即不成立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罪,併此敘明。

四、又修正前刑法第41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併合處罰之數罪,均有前項情形,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同。」並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業於95年7月1日起因刪除而不再適用),就易科罰金折算1日之數額提高為100倍(即銀元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經折算為新台幣則為新台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修正後刑法第41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亦適用之。」而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有關易科罰金折算1日之數額提高倍數規定,即不再適用;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修正前刑法第41條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是本件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另被告之前開犯行,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之規定,被告宣告刑應依法減其刑期2分之1,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28條、第31條第1項、第56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賴秋萍到庭執行職務。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一)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一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 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 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 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 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0,000元以下罰金。97年度訴字第326號 甲○○ 商業會計法等 附表

一、經申報發票┌──┬───────┬────┬─────┬────┬────┐│編號│ 買受人 │發票日期│ 發票編號 │ 銷售額 │逃漏稅額││ │ │ │ │(新台幣)│(新台幣)│├──┼───────┼────┼─────┼────┼────┤│001 │廷軒室內裝修業│92年3月 │SW0000000 │428,571 │21,429元││ │有限公司 │ │ │元 │ │├──┼───────┼────┼─────┼────┼────┤│002 │同上 │92年3月 │SW0000000 │380,952 │19,048元││ │ │ │ │元 │ │├──┼───────┼────┼─────┼────┼────┤│003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 │380,952 │19,048元││ │ │ │ │元 │ │├──┼───────┼────┼─────┼────┼────┤│004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 │428,571 │21,429元││ │ │ │ │元 │ │├──┼───────┼────┼─────┼────┼────┤│005 │東慶工程有限公│91年12月│QX00000000│666,667 │33,333元││ │司 │ │ │元 │ │├──┼───────┼────┼─────┼────┼────┤│006 │大點股份有限公│91年12月│QX00000000│28,571元│1,429元 ││ │司 │ │ │ │ │├──┼───────┼────┼─────┼────┼────┤│007 │佶甫企業有限公│91年11月│QX00000000│70,800元│3,540元 ││ │司 │ │ │ │ │├──┼───────┼────┼─────┼────┼────┤│008 │紅林設計有限公│91年12月│QX00000000│100,000 │5,000元 ││ │司 │ │ │元 │ │├──┼───────┼────┼─────┼────┼────┤│009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200,000 │10,000元││ │ │ │ │元 │ │├──┼───────┼────┼─────┼────┼────┤│010 │大昌漆行 │91年12月│QX00000000│100,000 │5,000元 ││ │ │ │ │元 │ │├──┼───────┼────┼─────┼────┼────┤│011 │全國意向顧問股│92年4月 │SW00000000│300,000 │15,000元││ │份有限公司 │ │ │元 │ │├──┼───────┼────┼─────┼────┼────┤│012 │臺灣歐德傢俱股│91年11月│QX00000000│30,000元│1,500元 ││ │份有限公司 │ │ │ │ │├──┼───────┼────┼─────┼────┼────┤│013 │頂惠工程有限公│92年5月 │TW00000000│230,000 │11,500元││ │司 │ │ │元 │ │├──┼───────┼────┼─────┼────┼────┤│014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70,000 │8,500元 ││ │ │ │ │元 │ │├──┼───────┼────┼─────┼────┼────┤│015 │新井油行 │91年11月│QX00000000│628,000 │31,400元││ │ │ │ │元 │ │├──┼───────┼────┼─────┼────┼────┤│016 │菘輝實業有限公│92年6月 │TW00000000│150,000 │7,500元 ││ │司 │ │ │元 │ │├──┼───────┼────┼─────┼────┼────┤│017 │立洋水電材料有│91年12月│QX00000000│200,000 │10,000元││ │限公司 │ │ │元 │ │├──┼───────┼────┼─────┼────┼────┤│018 │爵室空間設計工│92年1月 │RW00000000│428,000 │21,400元││ │程有限公司 │ │ │元 │ │├──┼───────┼────┼─────┼────┼────┤│019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620,000 │31,000元││ │ │ │ │元 │ │├──┼───────┼────┼─────┼────┼────┤│020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164,000 │8,200元 ││ │ │ │ │元 │ │├──┼───────┼────┼─────┼────┼────┤│021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460,000 │23,000元││ │ │ │ │元 │ │├──┼───────┼────┼─────┼────┼────┤│022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520,000 │26,000元││ │ │ │ │元 │ │├──┼───────┼────┼─────┼────┼────┤│023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475,000 │23,750元││ │ │ │ │元 │ │├──┼───────┼────┼─────┼────┼────┤│024 │薩果工程有限公│92年4月 │SW00000000│332,500 │16,625元││ │司 │ │ │元 │ │├──┼───────┼────┼─────┼────┼────┤│025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440,000 │22,000元││ │ │ │ │元 │ │├──┼───────┼────┼─────┼────┼────┤│026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450,000 │22,500元││ │ │ │ │元 │ │├──┼───────┼────┼─────┼────┼────┤│027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433,600 │21,680元││ │ │ │ │元 │ │├──┼───────┼────┼─────┼────┼────┤│028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825,000 │41,250元││ │ │ │ │元 │ │├──┼───────┼────┼─────┼────┼────┤│029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450,900 │22,545元││ │ │ │ │元 │ │├──┼───────┼────┼─────┼────┼────┤│030 │逸哲實業有限公│92年4月 │SW00000000│84,125元│4,206元 ││ │司 │ │ │ │ │├──┼───────┼────┼─────┼────┼────┤│031 │福坤實業有限公│92年5月 │TW00000000│480,000 │24,000元││ │司 │ │ │元 │ │├──┼───────┼────┼─────┼────┼────┤│032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540,000 │27,000元││ │ │ │ │元 │ │├──┼───────┼────┼─────┼────┼────┤│033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520,000 │26,000元││ │ │ │ │元 │ │├──┼───────┼────┼─────┼────┼────┤│034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438,095 │21,905元││ │ │ │ │元 │ │├──┼───────┼────┼─────┼────┼────┤│035 │鈜鎰事業有限公│92年1月 │RW00000000│378,000 │18,900元││ │司 │ │ │元 │ │├──┼───────┼────┼─────┼────┼────┤│036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288,000 │14,400元││ │ │ │ │元 │ │├──┼───────┼────┼─────┼────┼────┤│037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286,650 │14,333元││ │ │ │ │元 │ │├──┼───────┼────┼─────┼────┼────┤│038 │聿傑工程有限公│92年6月 │TW00000000│120,000 │6,000元 ││ │司 │ │ │元 │ │├──┼───────┼────┼─────┼────┼────┤│039 │松和工程行 │91年11月│QX00000000│468,000 │23,400元││ │ │ │ │元 │ │├──┼───────┼────┼─────┼────┼────┤│040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563,000 │28,150元││ │ │ │ │元 │ │├──┼───────┼────┼─────┼────┼────┤│041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622,000 │31,100元││ │ │ │ │元 │ │├──┼───────┼────┼─────┼────┼────┤│042 │同上 │91年12月│QX00000000│347,000 │17,350元││ │ │ │ │元 │ │├──┼───────┼────┼─────┼────┼────┤│043 │家鵬營造有限公│92年3月 │SW00000000│182,700 │9,135元 ││ │司 │ │ │元 │ │├──┼───────┼────┼─────┼────┼────┤│044 │同上 │92年3月 │SW00000000│465,000 │23,250元││ │ │ │ │元 │ │├──┼───────┼────┼─────┼────┼────┤│045 │同上 │92年3月 │SW00000000│564,000 │28,200元││ │ │ │ │元 │ │├──┼───────┼────┼─────┼────┼────┤│046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477,762 │23,888元││ │ │ │ │元 │ │├──┼───────┼────┼─────┼────┼────┤│047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398,000 │19,900元││ │ │ │ │元 │ │├──┼───────┼────┼─────┼────┼────┤│048 │康順事業工程有│91年11月│QX00000000│345,619 │17,281元││ │限公司 │ │ │元 │ │├──┼───────┼────┼─────┼────┼────┤│049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390,000 │19,500元││ │ │ │ │元 │ │├──┼───────┼────┼─────┼────┼────┤│050 │同上 │91年12月│QX00000000│312,000 │15,600元││ │ │ │ │元 │ │├──┼───────┼────┼─────┼────┼────┤│051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508,500 │25,425元││ │ │ │ │元 │ │├──┼───────┼────┼─────┼────┼────┤│052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508,500 │25,425元││ │ │ │ │元 │ │├──┼───────┼────┼─────┼────┼────┤│053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507,150 │25,358元││ │ │ │ │元 │ │├──┼───────┼────┼─────┼────┼────┤│054 │創躍企業有限公│91年11月│QX00000000│380,000 │19,000元││ │司 │ │ │元 │ │├──┼───────┼────┼─────┼────┼────┤│055 │德宙佑電股份有│91年11月│QX00000000│420,000 │21,000元││ │限公司 │ │ │元 │ │├──┼───────┼────┼─────┼────┼────┤│056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380,000 │19,000元││ │ │ │ │元 │ │├──┼───────┼────┼─────┼────┼────┤│057 │昌源重機有限公│92年3月 │SW00000000│190,476 │9,524元 ││ │司 │ │ │元 │ │├──┼───────┼────┼─────┼────┼────┤│058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285,714 │14,286元││ │ │ │ │元 │ │├──┼───────┼────┼─────┼────┼────┤│059 │煒城工程有限公│91年11月│QX00000000│96,181元│4,809元 ││ │司 │ │ │ │ │├──┼───────┼────┼─────┼────┼────┤│060 │喬帝工程有限公│91年12月│QX00000000│723,000 │36,150元││ │司 │ │ │元 │ │├──┼───────┼────┼─────┼────┼────┤│061 │同上 │91年12月│QX00000000│458,000 │22,900元││ │ │ │ │元 │ │├──┼───────┼────┼─────┼────┼────┤│062 │同上 │91年12月│QX00000000│397,000 │19,850元││ │ │ │ │元 │ │├──┼───────┼────┼─────┼────┼────┤│063 │同上 │91年12月│QX00000000│422,000 │21,100元││ │ │ │ │元 │ │├──┼───────┼────┼─────┼────┼────┤│064 │桂田營造股份有│92年3月 │SW00000000│480,000 │24,000元││ │限公司 │ │ │元 │ │├──┼───────┼────┼─────┼────┼────┤│065 │同上 │92年3月 │SW00000000│842,000 │42,100元││ │ │ │ │元 │ │├──┼───────┼────┼─────┼────┼────┤│066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826,000 │41,300元││ │ │ │ │元 │ │├──┼───────┼────┼─────┼────┼────┤│067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232,952 │11,648元││ │ │ │ │元 │ │├──┼───────┼────┼─────┼────┼────┤│068 │巨力營造有限公│91年9月 │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司 │ │ │元 │ │├──┼───────┼────┼─────┼────┼────┤│069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156,000 │7,800元 ││ │ │ │ │元 │ │├──┼───────┼────┼─────┼────┼────┤│070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200,000 │10,000元││ │ │ │ │元 │ │├──┼───────┼────┼─────┼────┼────┤│071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160,000 │8,000元 ││ │ │ │ │元 │ │├──┼───────┼────┼─────┼────┼────┤│072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073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074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44,000 │7,200元 ││ │ │ │ │元 │ │├──┼───────┼────┼─────┼────┼────┤│075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40,000 │7,000元 ││ │ │ │ │元 │ │├──┼───────┼────┼─────┼────┼────┤│076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200,000 │10,000元││ │ │ │ │元 │ │├──┼───────┼────┼─────┼────┼────┤│077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078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249,600 │12,480元││ │ │ │ │元 │ │├──┼───────┼────┼─────┼────┼────┤│079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080 │同上 │92年1月 │RW00000000│249,600 │12,480元││ │ │ │ │元 │ │├──┼───────┼────┼─────┼────┼────┤│081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24,960元│12,480元││ │ │ │ │ │ │├──┼───────┼────┼─────┼────┼────┤│082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24,960元│12,480元││ │ │ │ │ │ │├──┼───────┼────┼─────┼────┼────┤│083 │同上 │92年2月 │RW00000000│300,000 │15,000元││ │ │ │ │元 │ │├──┼───────┼────┼─────┼────┼────┤│084 │弘昌油漆行 │92年4月 │SW00000000│100,000 │5,000元 ││ │ │ │ │元 │ │├──┼───────┼────┼─────┼────┼────┤│085 │富獻實業有限公│92年4月 │SW00000000│270,000 │13,500元││ │司 │ │ │元 │ │├──┼───────┼────┼─────┼────┼────┤│086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230,000 │11,500元││ │ │ │ │元 │ │├──┼───────┼────┼─────┼────┼────┤│087 │尚鴻裝潢工程有│92年6月 │TW00000000│300,000 │15,000元││ │限公司 │ │ │元 │ │├──┼───────┼────┼─────┼────┼────┤│088 │允興營造工程股│92年3月 │SW00000000│191,368 │9,568元 ││ │份有限公司 │ │ │元 │ │├──┼───────┼────┼─────┼────┼────┤│089 │昱程營造有限公│92年3月 │SW00000000│173,250 │8,663元 ││ │司 │ │ │元 │ │├──┼───────┼────┼─────┼────┼────┤│090 │健民工程行 │92年6月 │TW00000000│280,000 │14,000元││ │ │ │ │元 │ │├──┼───────┼────┼─────┼────┼────┤│091 │安生營造有限公│92年1月 │RW00000000│450,993 │22,550元││ │司 │ │ │元 │ │├──┼───────┼────┼─────┼────┼────┤│092 │同上 │92年4月 │SW00000000│2,543,07│127,154 ││ │ │ │ │1元 │元 │├──┼───────┼────┼─────┼────┼────┤│093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598,437 │29,922元││ │ │ │ │元 │ │├──┼───────┼────┼─────┼────┼────┤│094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01,825 │15,091元││ │ │ │ │元 │ │├──┼───────┼────┼─────┼────┼────┤│095 │萬象油漆工程行│91年11月│QX00000000│300,000 │15,000元││ │ │ │ │元 │ │├──┼───────┼────┼─────┼────┼────┤│096 │津頤實業有限公│92年6月 │TW00000000│478,000 │23,900元││ │司 │ │ │元 │ │├──┼───────┼────┼─────┼────┼────┤│097 │金新豐股份有限│92年5月 │TW00000000│369,900 │18,495元││ │公司 │ │ │元 │ │├──┼───────┼────┼─────┼────┼────┤│098 │鈜銘工程有限公│91年9月 │PY00000000│180,000 │9,000元 ││ │司 │ │ │元 │ │├──┼───────┼────┼─────┼────┼────┤│099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160,000 │8,000元 ││ │ │ │ │元 │ │├──┼───────┼────┼─────┼────┼────┤│100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101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230,000 │11,500元││ │ │ │ │元 │ │├──┼───────┼────┼─────┼────┼────┤│102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20,000 │6,000元 ││ │ │ │ │元 │ │├──┼───────┼────┼─────┼────┼────┤│103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40,000 │7,000元 ││ │ │ │ │元 │ │├──┼───────┼────┼─────┼────┼────┤│104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150,000 │7,500元 ││ │ │ │ │元 │ │├──┼───────┼────┼─────┼────┼────┤│105 │同上 │91年10月│PY00000000│270,000 │13,500元││ │ │ │ │元 │ │├──┼───────┼────┼─────┼────┼────┤│106 │上亞營造有限公│92年6月 │TW00000000│250,000 │12,500元││ │司 │ │ │元 │ │├──┼───────┼────┼─────┼────┼────┤│107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00,000 │5,000元 ││ │ │ │ │元 │ │├──┼───────┼────┼─────┼────┼────┤│108 │鼎增營造股份有│92年5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限公司 │ │ │元 │ │├──┼───────┼────┼─────┼────┼────┤│109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0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1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2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3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4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5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6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7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44,762 │17,238元││ │ │ │ │元 │ │├──┼───────┼────┼─────┼────┼────┤│118 │薪台企業有限公│92年5月 │TW00000000│461,000 │23,050元││ │司 │ │ │元 │ │├──┼───────┼────┼─────┼────┼────┤│119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273,000 │13,650元││ │ │ │ │元 │ │├──┼───────┼────┼─────┼────┼────┤│120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50,700 │17,535元││ │ │ │ │元 │ │├──┼───────┼────┼─────┼────┼────┤│121 │益利油漆企業社│91年12月│QX00000000│200,000 │10,000元││ │ │ │ │元 │ │├──┼───────┼────┼─────┼────┼────┤│122 │南方資訊股份有│91年11月│QX00000000│38,095元│1,905元 ││ │限公司 │ │ │ │ │├──┼───────┼────┼─────┼────┼────┤│123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47,619元│2,381元 ││ │ │ │ │ │ │├──┼───────┼────┼─────┼────┼────┤│124 │隆程興業有限公│92年5月 │TW00000000│258,966 │12,498元││ │司 │ │ │元 │ │├──┼───────┼────┼─────┼────┼────┤│125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09,093 │5,455元 ││ │ │ │ │元 │ │├──┼───────┼────┼─────┼────┼────┤│126 │合發營造有限公│91年11月│QX00000000│409,524 │20,476元││ │司 │ │ │元 │ │├──┼───────┼────┼─────┼────┼────┤│127 │宇明營造有限公│91年11月│QX00000000│190,476 │9,524元 ││ │司 │ │ │元 │ │├──┼───────┼────┼─────┼────┼────┤│128 │成信工程行 │92年5月 │TW00000000│266,667 │13,333元││ │ │ │ │元 │ │├──┼───────┼────┼─────┼────┼────┤│129 │同上 │92年5月 │TW00000000│209,524 │10,476元││ │ │ │ │元 │ │├──┼───────┼────┼─────┼────┼────┤│130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04,762 │15,238元││ │ │ │ │元 │ │├──┼───────┼────┼─────┼────┼────┤│131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90,476 │9,524元 ││ │ │ │ │元 │ │├──┼───────┼────┼─────┼────┼────┤│132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266,667 │13,333元││ │ │ │ │元 │ │├──┼───────┼────┼─────┼────┼────┤│133 │啟威工程有限公│92年6月 │TW00000000│1,200,00│60,000元││ │司 │ │ │元 │ │├──┼───────┼────┼─────┼────┼────┤│合計│ │ │ │45,628,9│2,281,45││ │ │ │ │41元 │0元 │└──┴───────┴────┴─────┴────┴────┘

二、未經申報發票┌──┬───────┬────┬─────┬────┬────┐│編號│ 買受人 │發票日期│ 發票編號 │ 銷售額 │逃漏稅額││ │ │ │ │(新台幣)│(新台幣)│├──┼───────┼────┼─────┼────┼────┤│001 │眾偉企管顧問有│91年9月 │PY00000000│2,857元 │ ││ │限公司 │ │ │ │ │├──┼───────┼────┼─────┼────┼────┤│002 │眾大不動產經紀│91年9月 │PY00000000│3,810元 │ ││ │有限公司 │ │ │ │ │├──┼───────┼────┼─────┼────┼────┤│003 │同上 │91年9月 │PY00000000│3,810元 │ ││ │ │ │ │ │ │├──┼───────┼────┼─────┼────┼────┤│004 │同上 │91年11月│QX00000000│3,810元 │ ││ │ │ │ │ │ │├──┼───────┼────┼─────┼────┼────┤│005 │兆登有限公司 │91年12月│QX00000000│100,000 │ ││ │ │ │ │元 │ │├──┼───────┼────┼─────┼────┼────┤│006 │稻香酒店 │92年2月 │RW00000000│84,000元│ ││ │ │ │ │ │ │├──┼───────┼────┼─────┼────┼────┤│007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80,952 │ ││ │ │ │ │元 │ │├──┼───────┼────┼─────┼────┼────┤│008 │成信興工程開發│92年5月 │TW00000000│266,667 │ ││ │有限公司 │ │ │元 │ │├──┼───────┼────┼─────┼────┼────┤│009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304,762 │ ││ │ │ │ │元 │ │├──┼───────┼────┼─────┼────┼────┤│010 │同上 │92年6月 │TW00000000│190,476 │ ││ │ │ │ │元 │ │├──┼───────┼────┼─────┼────┼────┤│合計│ │ │ │1,141,14│ ││ │ │ │ │4元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張文俊

                書記官 陳鳳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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