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重訴字第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重訴字第32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六年度偵緝字第一九六七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葉勝宗係址設臺北市大安區○○○路○段一五七號五樓之四台建茂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台建茂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明知該公司並無實際銷貨行為,且統一發票為會計憑證,不得填製不實事項,仍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間某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間某日止,連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共一百九十三紙,銷售額合計新臺幣(下同)二億五千二百九十九萬一千一百七十元,分別交付元富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元富公司)等三十六家營業人充當進貨憑證使用,並經前開公司行號持上揭不實統一發票一百九十二紙,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銷售額合計為二億四千七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七十元,藉以幫助前開公司行號逃漏營業稅計一千二百三十六萬六千四百三十一元(買受人名稱、開立日期、銷售額、稅額、張數、已申報銷售額、已申報稅額、申報張數均詳如附表所示),因認被告涉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幫助逃漏稅捐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茍積極之證據本身存有瑕疵而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而此用以證明犯罪事實之證據,猶須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至於有所懷疑,堪予確信其已臻真實者,始得據以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致使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此有最高法院八十二年度臺上字第一六三號判決、七十六年臺上字第四九八六號、三十年上字第八一六號等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三、公訴人認被告涉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幫助逃漏稅捐罪嫌,係以被告坦認伊接任台建茂公司後至九十一年十月間止,為台建茂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等情,證人乙○○、鄭月雲、甲○○、張豐隆、戴昌鳳之證述,台建茂公司登記案卷、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等為其論據。訊據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公訴意旨所指訴之犯行,辯稱:伊當時包含台建茂公司在內共經營三家公司,但因為經營不善,在九十一年十月間台建茂公司倒閉,伊把相關的稅務、清算工作都委託給證人甲○○處理,並把公司相關資料、九十一年九月、十月未使用完之統一發票、發票章等東西都交給甲○○,之後伊因為有地下金融的案件,沒有和甲○○聯絡,也就沒有再過問公司之事務,伊並沒有開立統一發票交付予如附表所示之各該公司行號幫助彼等逃漏稅捐,本案所起訴之事實,均與伊無所關涉等語。 四、經查: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定有明文;復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亦有規定;另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四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規定甚明。本案據以認定事實之證據,除證人甲○○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業經具結且無顯不可信之情形存在,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自具備證據能力;其餘之傳聞證據,因被告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對於證據能力聲明異議,視為同意上開證據具備證據能力;本院審酌該等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之情況,相關陳述人均未曾主張非出於任意性或不正取供,足信作成時之情況,應無違法或不當情事,因而認為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規定,該等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均具備證據能力而均得作為證據,合先敘明。 (二)台建茂公司於八十八年十二月間開始至九十一年十月間止,由被告擔任實際負責人,且被告曾請領台建茂公司九十一年九月、十月之統一發票,台建茂公司並曾開立日期為九十一年九月起至九十二年六月、銷售額合計二億五千二百九十九萬一千一百七十元、如附表所示之統一發票一百九十三紙予如附表所示之元富公司等三十六家公司行號,該等公司並持其中一百九十二紙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共逃漏營業稅一千二百三十六萬六千四百三十一元等情,除為被告所不爭執外,並有卷附之台建茂公司登記案卷、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等件在卷可稽,自堪信為真實。 (三)惟被告辯稱伊當時包含台建茂公司在內共經營三家公司,但因為經營不善,在九十一年十月間台建茂公司倒閉,伊把相關的稅務、清算工作都委託給證人甲○○處理,並把公司相關資料、九十一年九月、十月未使用完之統一發票、發票章等文件物品都交給甲○○等情,核與證人甲○○於偵查、本院審理時證稱:台建茂公司原先是伊之丈夫所經營,被告係伊丈夫之下包,後來把公司賣給被告,但是被告也經營不善,交給伊辦理解散之手續,被告把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大小章、九十一年九月、十月未用完的統一發票等物品都交給伊,但因為周文艙需要這個公司,伊就公司轉讓給周文艙,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把負責人變更登記為周文艙的人頭鄭月雲,並把台建茂公司之資料均交給周文艙等語互核相符;且台建茂公司亦確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經核准變更登記負責人為鄭月雲,此參台建茂公司登記案卷即明,是被告上開辯稱自堪信為真實。從而,在被告決定不再經營台建茂公司,而將台建茂公司交予甲○○處理後續事宜,並辦理公司轉讓手續予他人後,自難認台建茂公司之事務被告仍須負責,日後台建茂公司發票之請領、開立亦難認與被告有關。雖九十一年九月間台建茂公司尚在被告實際經營中,惟被告既將九十一年九月、十月間未使用完畢之統一發票均交由甲○○處理,甲○○再交予周文艙,則尚難排除係周文艙開立剩餘九十一年九月、十月之統一發票後,再交付予如附表所示之各該公司行號持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是以,被告辯稱如附表所示統一發票之開立、交付均與伊無涉,尚非無據。 (四)又被告曾委託其員工乙○○,自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止擔任台建茂公司之登記負責人一節,為被告所不否認,且為證人乙○○證述明確,另證人即前台建茂公司員工張豐隆、戴昌鳳均證稱彼等於九十一年間自台建茂公司離職前,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被告等語。故證人乙○○、張豐隆、戴昌鳳所證述者,均係有關台建茂公司在未轉讓予周文艙前、尚由被告實際經營時期之部分,是尚難證明如附表所示之統一發票之開立與被告有關。又證人鄭月雲雖否認伊曾同意擔任台建茂公司之負責人,而於另案檢察官偵查時供稱:伊並未擔任過台建茂公司之負責人,但曾經有一名叫「阿傑」之男子帶伊到台北找工作,並帶伊到銀行,取走伊之身分證,隔天才還伊等語,故鄭月雲是否知悉、同意擔任台建茂公司之負責人一節尚有疑問,然甲○○業已證稱係周文艙指定鄭月雲作為台建茂公司登記負責人,是周文艙何以指定鄭月雲為登記負責人之原因縱非單純,然並無證據可證與被告有何關聯性。故公訴人所舉乙○○、張豐隆、戴昌鳳、鄭月雲等人之證詞,均難以證明被告有如公訴意旨所述之犯行。 (五)綜上,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尚有合理性之懷疑,無以證明被告有何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填載不實會計憑證之犯行,此外,本院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確有如公訴意旨所指訴之犯行,揆諸首揭規定及說明,本案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即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以免冤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王志超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興邦 法 官 蘇嘉豐 法 官 劉素如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抄附繕本)。 書記官 陳育君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附表: ┌─┬─────┬────┬───────┬──────┬──┬───────┬──────┬──┐ │編│買受人名稱│開立日期│ 銷售額 │ 稅額 │張數│ 已申報銷售額 │ 已申報稅額 │申報│ │號│ │ │ (新台幣) │ (新台幣) │ │ (新台幣) │ (新台幣) │張數│ ├─┼─────┼────┼───────┼──────┼──┼───────┼──────┼──┤ │ 1│元富國際 │92年2月 │ 834,425元│ 41,721元│ 1│ 834,425元│ 41,721元│ 1│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2│宇茂工程 │91年12月│ 9,864,200元│ 493,210元│ 4│ 9,864,200元│ 493,210元│ 4│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3│華生國際股│92年2月 │ 18,342,857元│ 917,143元│ 2│ 18,342,857元│ 917,143元│ 2│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仲益實業股│91年9月 │ 884,500元│ 44,225元│ 1│ 884,500元│ 44,225元│ 1│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澤亨國際事│91年12月│ 1,629,020元│ 81,451元│ 2│ 1,629,020元│ 81,451元│ 2│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6│優利立 │91年9月 │ 16,890,603元│ 844,531元│ 10│ 16,890,603元│ 844,531元│ 10│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7│九宜企業 │92年2月 │ 8,853,830元│ 442,692元│ 16│ 8,853,830元│ 442,692元│ 16│ │ │有限公司 │92年4月 │ │ │ │ │ │ │ ├─┼─────┼────┼───────┼──────┼──┼───────┼──────┼──┤ │ 8│康秀實業 │92年6月 │ 249,750元│ 12,488元│ 1│ 249,750元│ 12,488元│ 1│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鼎帝實業 │91年9月 │ 9,967,192元│ 498,360元│ 8│ 9,967,192元│ 498,360元│ 8│ │ │有限公司 │91年10月│ │ │ │ │ │ │ ├─┼─────┼────┼───────┼──────┼──┼───────┼──────┼──┤ │10│健昕實業 │91年9月 │ 6,251,700元│ 312,585元│ 5│ 6,251,700元│ 312,585元│ 5│ │ │有限公司 │92年2月 │ │ │ │ │ │ │ ├─┼─────┼────┼───────┼──────┼──┼───────┼──────┼──┤ │11│中金股份 │91年11月│ 1,821,400元│ 91,070元│ 2│ 1,821,400元│ 91,070元│ 2│ │ │有限公司 │91年12月│ │ │ │ │ │ │ ├─┼─────┼────┼───────┼──────┼──┼───────┼──────┼──┤ │12│又瑋 │92年5月 │ 66,945,139元│ 3,347,258元│ 12│ 61,282,339元│ 3,064,118元│ 11│ │ │有限公司 │92年6月 │ │ │ │ │ │ │ ├─┼─────┼────┼───────┼──────┼──┼───────┼──────┼──┤ │13│家甫營造股│92年2月 │ 549,220元│ 27,462元│ 3│ 549,220元│ 27,462元│ 3│ │ │份有限公司│92年6月 │ │ │ │ │ │ │ ├─┼─────┼────┼───────┼──────┼──┼───────┼──────┼──┤ │14│金師企業 │91年9月 │ 3,823,950元│ 191,198元│ 2│ 3,823,950元│ 191,198元│ 2│ │ │有限公司 │ │ │ │ │ │ │ │ ├─┼─────┼────┼───────┼──────┼──┼───────┼──────┼──┤ │15│金藏營造工│91年11月│ 10,844,335元│ 542,220元│ 9│ 10,844,335元│ 542,220元│ 9│ │ │程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16│千井營造股│91年11月│ 14,950,000元│ 747,500元│ 9│ 14,950,000元│ 747,500元│ 9│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7│勳鋐企業 │91年11月│ 3,815,900元│ 190,795元│ 6│ 3,815,900元│ 190,795元│ 6│ │ │有限公司 │ │ │ │ │ │ │ │ ├─┼─────┼────┼───────┼──────┼──┼───────┼──────┼──┤ │18│台灣艾瑟特│91年11月│ 2,400,000元│ 120,000元│ 3│ 2,400,000元│ 120,000元│ 3│ │ │資產管理股│91年12月│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9│崮湘實業 │91年12月│ 1,510,000元│ 75,500元│ 2│ 1,510,000元│ 75,500元│ 2│ │ │有限公司 │ │ │ │ │ │ │ │ ├─┼─────┼────┼───────┼──────┼──┼───────┼──────┼──┤ │20│鼎湘營造有│91年12月│ 1,490,000元│ 74,500元│ 2│ 1,490,000元│ 74,500元│ 2│ │ │限公司 │ │ │ │ │ │ │ │ ├─┼─────┼────┼───────┼──────┼──┼───────┼──────┼──┤ │21│遠揚營造工│91年10月│ 396,818元│ 19,841元│ 1│ 396,818元│ 19,841元│ 1│ │ │程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22│金翁國際開│91年11月│ 1,376,052元│ 68,802元│ 2│ 1,376,052元│ 68,802元│ 2│ │ │發有限公司│91年12月│ │ │ │ │ │ │ ├─┼─────┼────┼───────┼──────┼──┼───────┼──────┼──┤ │23│顯揚工業有│91年11月│ 9,074,840元│ 453,742元│ 17│ 9,074,840元│ 453,742元│ 17│ │ │限公司 │91年12月│ │ │ │ │ │ │ ├─┼─────┼────┼───────┼──────┼──┼───────┼──────┼──┤ │24│台灣關東瓦│92年2月 │ 37,902元│ 1,895元│ 1│ 37,902元│ 1,895元│ 1│ │ │斯壓接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25│美來科技股│92年2月 │ 206,000元│ 10,300元│ 2│ 206,000元│ 10,300元│ 2│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6│富全風機股│91年11月│ 5,571,505元│ 278,579元│ 22│ 5,571,505元│ 278,579元│ 22│ │ │份有限公司│91年12月│ │ │ │ │ │ │ │ │ │92年2月 │ │ │ │ │ │ │ ├─┼─────┼────┼───────┼──────┼──┼───────┼──────┼──┤ │27│臺基鋼鐵 │91年9月 │ 4,499,980元│ 224,998元│ 5│ 4,499,980元│ 224,998元│ 5│ │ │有限公司 │91年10月│ │ │ │ │ │ │ ├─┼─────┼────┼───────┼──────┼──┼───────┼──────┼──┤ │28│基沅企業股│91年9月 │ 10,620,002元│ 531,000元│ 12│ 10,620,002元│ 531,000元│ 12│ │ │份有限公司│91年10月│ │ │ │ │ │ │ ├─┼─────┼────┼───────┼──────┼──┼───────┼──────┼──┤ │29│長泰興業股│91年11月│ 900,015元│ 45,001元│ 4│ 900,015元│ 45,001元│ 4│ │ │份有限公司│91年12月│ │ │ │ │ │ │ ├─┼─────┼────┼───────┼──────┼──┼───────┼──────┼──┤ │30│奈米超晶格│92年2月 │ 25,000,000元│ 1,250,000元│ 6│ 25,000,000元│ 1,250,000元│ 6│ │ │科技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31│誠晏水電工│92年2月 │ 2,232,240元│ 111,612元│ 4│ 2,232,240元│ 111,612元│ 4│ │ │程有限公司│ │ │ │ │ │ │ │ ├─┼─────┼────┼───────┼──────┼──┼───────┼──────┼──┤ │32│啟順空油壓│91年11月│ 1,202,300元│ 60,115元│ 5│ 1,202,300元│ 60,115元│ 5│ │ │器材有限公│91年12月│ │ │ │ │ │ │ │ │司 │ │ │ │ │ │ │ │ ├─┼─────┼────┼───────┼──────┼──┼───────┼──────┼──┤ │33│鑫安營造工│91年12月│ 646,004元│ 32,301元│ 2│ 646,004元│ 32,301元│ 2│ │ │程有限公司│92年2月 │ │ │ │ │ │ │ ├─┼─────┼────┼───────┼──────┼──┼───────┼──────┼──┤ │34│德信工程行│91年11月│ 1,400,000元│ 70,000元│ 2│ 1,400,000元│ 70,000元│ 2│ │ │ │91年12月│ │ │ │ │ │ │ ├─┼─────┼────┼───────┼──────┼──┼───────┼──────┼──┤ │35│昭美建設開│92年4月 │ 1,428,571元│ 71,429元│ 1│ 1,428,571元│ 71,429元│ 1│ │ │發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36│翔懋企業 │92年2月 │ 6,480,920元│ 324,047元│ 7│ 6,480,920元│ 324,047元│ 7│ │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合│ │ │ 252,991,170元│12,649,571元│ 193│ 247,328,370元│12,366,431元│ 192│ │計│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