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8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因詐欺案附帶民訴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6 月 30 日

法官周占春林晏如林孟皇

原告
百益增科技產品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乙○○
被告
中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弄22

上列被告因被訴詐欺案件(97年度易字第1179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方面:原告之聲明及陳述,均詳如附件所示。

二、被告方面:被告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甲○○被訴涉犯詐欺罪嫌,已於民國97年6月30日經本院以97年度易字第1179號判決無罪,依首揭法條之規定,本件原告所提附帶民事訴訟自應予以駁回,而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與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刑事庭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周占春

本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本判決如不服,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30  日

法 官 林晏如

法 官 林孟皇

書記官 宋德華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30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因被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