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36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0 月 1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易字第3680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21930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 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而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業務侵占罪,共壹佰貳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主刑及從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並應依照附表二所示之方式向易津有限公司給付新臺幣陸拾陸萬叁仟陸佰柒拾貳元。如附表一編號104、106、107、113至119、121號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事 實 一、乙○○自民國94年起,在址設臺北縣新店市○○路207號易 津有限公司(下稱易津公司)擔任業務員,負責該公司配送貨物及收取貨款之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自96年5月1日起,於附表一編號1至103號所示之時、地,將其向易津公司客戶雲南小館、牛大王、天下味生猛海鮮餐廳、五福小館、正傳統、店小二及禾盧雅廚所收取,合計新台幣(下同)598,247元之貨款,予以侵占入己。 其另明知如附表一編號104至121號所示之客戶,未向易津公司購買如各編號所示品名、數量之貨物,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分別於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日期,在其職務上所掌之送貨單上填載與實際送交貨品名、數量不符之不實內容,並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於附表一編號104、106、107、113至119、121號所示時間,在不詳地點,將其虛偽填製而未經客戶簽收之送貨單簽收欄上偽造各客戶受貨人員簽名,而偽造該等客戶確認收受貨品之私文書收據後,再將各該送貨單(收據)持以繳回易津公司行使之,佯以其有將該等貨物送交各該客戶之實,而以此方式將其職務上所持有如上開各編號所示價值共計214,100元之貨物侵占入己,均足以生損害於易津公司及各 該客戶。嗣易津公司向各該客戶核帳,始察知上情。 二、案經易津公司告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乙○○對於上開事實坦承不諱(見本院卷一第28頁背面、第43背面),核與告訴人易津公司代表人簡文州、告訴代理人丙○○、甲○○指訴之情節相符(見偵字卷第17、181頁、他字卷第56、57頁、本院卷一第20、21頁、第42頁 背面),並有被告書立之切結書、易津公司應收帳款請款單寄單證明聯、送貨單(見他字卷第4至52頁)等在卷可稽, 足認被告前開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122罪 );又被告就附表一編號104至121號所示之業務侵占犯行,被告係以在其職務上所掌之送貨單上填載與實際送貨情形不實之交貨品名、數量,將其繳回易津公司,佯以其有將該等貨物送交各該客戶之方式,侵占其職務上所持有之貨物,此部分所為另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18罪);被告就附表一編號104、106、107、113至119、121號部分,另有在送貨單上偽造客戶收貨人之簽名,再持以交回公司,此部分所為另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11罪)。又被告於其業務上作成之送貨單上登載不實內容,並將其中11紙未經客戶簽收之送貨單簽收欄欄位上偽造客戶受貨人員署押(簽名)而偽造私文書(收據)後,復持以繳回易津公司以侵占易津公司貨物而行使之,其低度之業務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行為,應為高度之行使行為所吸收,不另論其同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又被告行使上開登載不實之送貨單、私文書收據,將之交予易津公司以侵占貨物,係以一行使行為同時觸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行使為造私文書罪及業務侵占罪,為異種想像競合,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較重之業務侵占罪處斷。被告偽造各客戶受貨人員署押(簽名)為其偽造私文書(收據)之部分行為,其偽造私文書(收據部分)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起訴書固未記載被告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及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罪名,惟於起訴書上業已記載被告係以製作數量不實送貨單之方式,將其持有易津公司之貨物侵占入己之犯行,且經公訴檢察官當庭補充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罪名,且經本院當庭告知被告,請其一併就此部分罪名答辯(見本院99年3月5日審判筆錄),況如前述被告上開刑法第216條、第215條及第216條、第210條部分與已起訴業務侵占部分屬裁判上一罪關係,自應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應併予審理,又被告各次所犯業務侵占罪間,犯意各別,行為可分,應分論併罰。 三、審酌被告正值青壯,本可期其守法自重,詎囿於貪念,多次侵占任職多年之易津公司貨物,並為遂行不法而行使偽造私文書、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顯然欠缺尊重法紀及他人權益之觀念,應予非難,兼衡其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見卷內警詢筆錄人別欄註記)、素行(見卷內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所用手段、所生危害、及犯罪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態度良好,且業與告訴人易津公司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附表主文各欄所示之刑,並定如主文所示執行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資為懲儆。被告偽造如附表一編號104、106、107、113至119、121號所示送貨單上各該簽收欄上偽造之署押,均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 四、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其歷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當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予宣告緩刑4年,以勵自新。又為收培養被告正確法律觀念 之效,並督促被告儘早償還積欠之款項,乃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3款之規定,且按照被告及告訴人易津公司之告訴代理人甲○○於本院一致陳明之被告償還欠款餘額 (本院99年9 月28日審判筆錄) ,宣告被告於緩刑期滿前,應向易津公司支付663,672元,以發揮附條件緩刑制度之良意及避免短 期自由刑執行之弊。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36條第2項、第216條、第210條、第215條、第55條、第41 條第1項前段、第219條、第51條第5款、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郭力菁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9 日刑事第十五庭法 官 莊書雯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葉宜玲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9 日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5 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 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號│時間 │侵占之貨款│易津公司往│偽造送貨單│主文 │ │ │ │(編號1至 │來客戶名稱│簽名欄之簽│ │ │ │ │104號)或 │ │名及數量 │ │ │ │ │貨物(105至│ │ │ │ │ │ │122號) │ │ │ │ ├──┼────┼─────┼─────┼─────┼───────┤ │1 │96.5.1 │2482元 │雲南小館(│無 │乙○○犯業務侵│ │ │ │ │設台北縣新│ │占罪,處有期徒│ │ │ │ │店市○○路│ │刑陸月,如易科│ │ │ │ │6巷4號)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 │96.5.5 │1105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 │96.5.6 │72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 │96.5.9 │595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 │96.5.13 │28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 │96.5.19 │175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 │96.5.27 │175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 │96.5.14 │4034元 │牛大王(設│無 │乙○○犯業務侵│ │ │ │ │台北縣新店│ │占罪,處有期徒│ │ │ │ │市○○路63│ │刑陸月,如易科│ │ │ │ │號)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 │96.5.19 │24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 │96.5.19 │181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1 │96.5.23 │482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2 │96.5.25 │287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3 │96.5.27 │492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4 │96.5.1 │1242元 │天下味生猛│無 │乙○○犯業務侵│ │ │ │ │海鮮餐廳(│ │占罪,處有期徒│ │ │ │ │設台北縣新│ │刑陸月,如易科│ │ │ │ │店市○○路│ │罰金,以新台幣│ │ │ │ │165號)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5 │96.5.1 │800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6 │96.5.2 │846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7 │96.5.4 │128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8 │96.5.4 │735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9 │96.5.5 │560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0 │96.5.6 │295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1 │96.5.7 │606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2 │96.5.8 │2857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3 │96.5.9 │276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4 │96.5.10 │374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5 │96.5.11 │258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6 │96.5.12 │10312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7 │96.5.13 │598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8 │96.5.14 │179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29 │96.5.15 │5147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0 │96.5.16 │508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1 │96.5.18 │241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2 │96.5.19 │564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3 │96.5.21 │44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4 │96.5.22 │890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5 │96.5.22 │922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6 │96.5.23 │393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7 │96.5.25 │442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8 │96.5.26 │273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39 │96.5.27 │167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0 │96.5.28 │9603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1 │96.5.29 │459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2 │96.5.30 │78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3 │96.5.31 │474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4 │96.5.2 │8612元 │五福小館(│無 │乙○○犯業務侵│ │ │ │ │設台北縣新│ │占罪,處有期徒│ │ │ │ │店市○○路│ │刑陸月,如易科│ │ │ │ │32號)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5 │96.5.4 │340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6 │96.5.8 │261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7 │96.5.9 │126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8 │96.5.10 │301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49 │96.5.14 │492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0 │96.5.16 │358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 │ │ │ │ │ ├──┼────┼─────┼─────┼─────┼───────┤ │51 │96.5.18 │414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 │ │ │ │ │ ├──┼────┼─────┼─────┼─────┼───────┤ │52 │96.5.22 │275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 │ │ │ │ │ ├──┼────┼─────┼─────┼─────┼───────┤ │53 │96.5.25 │447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4 │96.5.28 │304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5 │96.5.29 │217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6 │96.5.7 │9600元 │正傳統(設│無 │乙○○犯業務侵│ │ │ │ │台北縣新店│ │占罪,處有期徒│ │ │ │ │市○○路 │ │刑陸月,如易科│ │ │ │ │209號)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7 │96.5.10 │1344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8 │96.5.1 │13210 元 │店小二(設│無 │乙○○犯業務侵│ │ │ │ │台北縣新店│ │占罪,處有期徒│ │ │ │ │市○○路54│ │刑陸月,如易科│ │ │ │ │號)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59 │96.5.2 │483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0 │96.5.4 │4014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1 │96.5.4 │82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2 │96.5.5 │668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3 │96.5.6 │794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4 │96.5.7 │1106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5 │96.5.9 │1525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6 │96.5.10 │827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7 │96.5.11 │334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8 │96.5.12 │851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69 │96.5.13 │11708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0 │96.5.14 │19714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1 │96.5.15 │26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2 │96.5.16 │860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3 │96.5.17 │779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4 │96.5.18 │1112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5 │96.5.19 │816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6 │96.5.21 │12922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7 │96.5.22 │401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8 │96.5.24 │327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79 │96.5.25 │418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0 │96.5.26 │454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1 │96.5.27 │777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2 │96.5.28 │1286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3 │96.5.29 │427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4 │96.5.30 │3304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5 │96.5.31 │576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6 │96.6.1 │16740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7 │96.6.3 │10124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8 │96.6.4 │209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89 │96.6.4 │74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0 │96.6.6 │4772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1 │96.6.7 │845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2 │96.6.8 │338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3 │96.6.9 │605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4 │96.6.11 │11394 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5 │96.6.12 │576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6 │96.6.13 │5888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7 │96.6.14 │1626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8 │96.6.15 │390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99 │96.6.18 │448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0 │96.6.20 │546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1 │96.6.21 │221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2 │96.6.6 │1100元 │禾盧雅廚(│無 │乙○○犯業務侵│ │ │ │ │設台北縣新│ │占罪,處有期徒│ │ │ │ │店市○○路│ │刑陸月,如易科│ │ │ │ │3段234號1 │ │罰金,以新台幣│ │ │ │ │樓)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3 │96.6.12 │2480元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 │ │ │占罪,處有期徒│ │ │ │ │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備註:以上被告已收應繳回易津公司之帳款扣除客戶五福小館96年5月8日退│ │貨金額2900元(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第47號所載之貨款「-2900元」),共 │ │侵占易津公司貨款598,247元。 │ ├──┬────┬─────┬─────┬─────┬───────┤ │104 │96.5.1 │台啤罐裝 │迦南地(設│偽造「郭」│乙○○犯業務侵│ │ │ │354cc 共6│台北縣新店│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箱、3600元│市○○路40│(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 │8號)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38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郭」壹│ │ │ │ │ │ │枚沒收。 │ ├──┼────┼─────┼─────┼─────┼───────┤ │105 │96.5.2 │大二鍋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750cc共24 │ │ │占罪,處有期徒│ │ │ │瓶、11760 │ │ │刑陸月,如易科│ │ │ │元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6 │96.5.5 │黑牌威士忌│同上 │偽造「郭」│乙○○犯業務侵│ │ │ │700c c共12│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7440 │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元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40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郭」壹│ │ │ │ │ │ │枚沒收。 │ ├──┼────┼─────┼─────┼─────┼───────┤ │107 │96.5.6 │台啤罐裝 │同上 │偽造「郭」│乙○○犯業務侵│ │ │ │354cc 共5│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箱、3000元│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41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郭」壹│ │ │ │ │ │ │枚沒收。 │ ├──┼────┼─────┼─────┼─────┼───────┤ │108 │96.5.8 │台啤罐裝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354cc 共10│ │ │占罪,處有期徒│ │ │ │箱、6000元│ │ │刑陸月,如易科│ │ │ │ │ │ │罰金,以新台幣│ │ │ │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 │ ├──┼────┼─────┼─────┼─────┼───────┤ │109 │96.5.1 │大二鍋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96.5.1 │750cc共12 │ │ │占罪,處有期徒│ │ │ │瓶、5880元│ │ │刑陸月,如易科│ │ │ │小二鍋 │ │ │罰金,以新台幣│ │ │ │300cc共48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瓶、9600元│ │ │。 │ ├──┼────┼─────┼─────┼─────┼───────┤ │110 │96.5.2 │大二鍋750c│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96.5.2 │c共24瓶、1│ │ │占罪,處有期徒│ │ │ │1760 元黑 │ │ │刑陸月,如易科│ │ │ │牌威士忌70│ │ │罰金,以新台幣│ │ │ │0c c共12瓶│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7440元 │ │ │。 │ ├──┼────┼─────┼─────┼─────┼───────┤ │111 │96.5.2 │威雀威士忌│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96.5.2 │700c c共12│ │ │占罪,處有期徒│ │ │ │瓶、7800元│ │ │刑陸月,如易科│ │ │ │黑牌威士忌│ │ │罰金,以新台幣│ │ │ │700cc共12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瓶、7440元│ │ │。 │ ├──┼────┼─────┼─────┼─────┼───────┤ │112 │96.5.2 │大二鍋 │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96.5.2 │750cc共12 │ │ │占罪,處有期徒│ │ │ │瓶、5880元│ │ │刑陸月,如易科│ │ │ │小二鍋 │ │ │罰金,以新台幣│ │ │ │300cc共24 │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瓶、4800元│ │ │。 │ ├──┼────┼─────┼─────┼─────┼───────┤ │113 │96.5.1 │台啤罐裝 │新圓鑫餐廳│偽造「瓦」│乙○○犯業務侵│ │ │ │354cc共10 │(設台北縣│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箱、5900元│新店市中興│(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 │路2段22號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2) │第47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瓦」壹│ │ │ │ │ │ │枚沒收。 │ ├──┼────┼─────┼─────┼─────┼───────┤ │114 │96.5.2 │大二鍋 │同上 │偽造「瓦」│乙○○犯業務侵│ │ │ │750cc 共24│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11760 │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元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47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瓦」壹│ │ │ │ │ │ │枚沒收。 │ ├──┼────┼─────┼─────┼─────┼───────┤ │115 │96.5.4 │黑牌威士忌│同上 │偽造「玖」│乙○○犯業務侵│ │ │ │700c c共24│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14880 │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元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48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玖」壹│ │ │ │ │ │ │枚沒收。 │ ├──┼────┼─────┼─────┼─────┼───────┤ │116 │96.5.9 │大二鍋 │同上 │偽造「玖」│乙○○犯業務侵│ │ │ │750cc 共12│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5880 │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元台啤罐裝│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354cc共5箱│ │第48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2950元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玖」壹│ │ │ │ │ │ │枚沒收。 │ ├──┼────┼─────┼─────┼─────┼───────┤ │117 │96.5.17 │綠牌威士忌│同上 │偽造「玖」│乙○○犯業務侵│ │ │96.5.17 │700c c共6│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4950元│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黑牌威士忌│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700c c 共│ │第49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12瓶、7440│ │ │,送貨單上偽造│ │ │ │元 │ │ │之署押「玖」壹│ │ │ │ │ │ │枚沒收。 │ ├──┼────┼─────┼─────┼─────┼───────┤ │118 │96.5.18 │台啤罐裝 │同上 │偽造「玖」│乙○○犯業務侵│ │ │ │354cc共10 │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箱、5900元│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 │ │第49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 │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玖」壹│ │ │ │ │ │ │枚沒收。 │ ├──┼────┼─────┼─────┼─────┼───────┤ │119 │96.5.22 │大二鍋 │同上 │偽造「瓦」│乙○○犯業務侵│ │ │ │750cc 共36│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瓶、17640 │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元小二鍋 │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300cc共24 │ │第50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瓶、4560元│ │ │,送貨單上偽造│ │ │ │ │ │ │之署押「瓦」壹│ │ │ │ │ │ │枚沒收。 │ ├──┼────┼─────┼─────┼─────┼───────┤ │120 │96.6.1 │小二鍋300c│同上 │無 │乙○○犯業務侵│ │ │ │c共24瓶、4│ │ │占罪,處有期徒│ │ │ │560元黑牌 │ │ │刑陸月,如易科│ │ │ │威士忌700c│ │ │罰金,以新台幣│ │ │ │c共12瓶、7│ │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440元軒尼 │ │ │。 │ │ │ │詩威士忌共│ │ │ │ │ │ │12瓶、1224│ │ │ │ │ │ │0元 │ │ │ │ ├──┼────┼─────┼─────┼─────┼───────┤ │121 │96.6.11 │大二鍋750c│同上玖 │偽造「玖」│乙○○犯業務侵│ │ │96.6.11 │c共12瓶、 │ │之署押一枚│占罪,處有期徒│ │ │ │5880元小二│ │(98年他字│刑陸月,如易科│ │ │ │鍋300cc共2│ │第7516號卷│罰金,以新台幣│ │ │ │4瓶、4560 │ │第52頁) │壹千元折算壹日│ │ │ │元克麗絲紅│ │ │,送貨單上偽造│ │ │ │酒共12瓶、│ │ │之署押「玖」壹│ │ │ │1560元 │ │ │枚沒收。 │ ├──┴────┴─────┴─────┴─────┴───────┤ │備註:以上共侵占易津公司價值214,100元之貨物 │ └─────────────────────────────────┘ 附表二 ┌─────────────────────────────────┐ │乙○○應於民國99年11月至民國100年1月間,於每月11日前給付易津有限公│ │司新台幣1萬元,並自民國100年2月份起,於每月11日前給付易津有限公司 │ │新台幣15,000元,迄返還全部663,672元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