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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2371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2 月 06 日

法官鄭富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2371號

聲請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宋俊燕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九十九年度執聲字第一七五一號、九十九年度執字第五七八七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宋俊燕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宋俊燕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宋俊燕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此有上開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乙份附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八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6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鄭富城

書記官 顏淑華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號│1                     │2                     │
├────┼───────────┼───────────┤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           │
├────┼───────────┼───────────┤
│犯罪日期│99年5月20日           │98年10月09日          │
├────┼───────────┼───────────┤
│偵查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年度案號│99年度毒偵字第2059號  │99年度毒偵字第655號   │
├─┬──┼───────────┼───────────┤
│最│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後├──┼───────────┼───────────┤
│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1793號    │99年度易字第1278號    │
│實├──┼───────────┼───────────┤
│審│判決│99年7月30日           │99年6月17日           │
│  │日期│                      │                      │
├─┼──┼───────────┼───────────┤
│確│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定├──┼───────────┼───────────┤
│判│案號│99年度易字第1793號    │99年度易字第1278號    │
│決├──┼───────────┼───────────┤
│  │確定│99年8月25日           │99年9月8日            │
│  │日期│                      │                      │
├─┴──┼───────────┼───────────┤
│是否得為│          是          │          是          │
│易科罰金│                      │                      │
├────┼───────────┼───────────┤
│備    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99年度執字第5636號    │99年度執字第5787號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2371號於民國 99 年 12 月 0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