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等因本院99年度易字第10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因背信案附帶民訴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0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旭日蜂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律師 被 告 甲○○ 乙○○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99年度易字第1011號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庚棟 法 官 林勇如 法 官 章曉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義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