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28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286號
- 原告
- 立明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姚文
- 訴訟代理人
- 涂惠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溫雅雄
- 被告
- 亞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大吉
- 訴訟代理人
- 張宸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10月20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28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10月20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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