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
- 聲請人
- 綠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博文
- 代理人
- 陳琇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57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金 額 │ 發 票 日 │ 支票號碼 ││ │ │ │(新台幣)│ │ │├──┼─────┼──────┼─────┼───────┼─────┤│001 │雙橡園家飾│華泰商業銀行│39,375元 │99年2月月25日 │AB0000000 ││ │裝潢有限公│新店分行 │ │ │ ││ │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