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8 月 1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46號原 告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吉姆克萊格 訴訟代理人 殷萬賜 被 告 羅芙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智斌 訴訟代理人 陳憶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周美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1 日書記官 詹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