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7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71號
- 原告
- United Global Industrial Co.,Ltd.
- 法定代理人
- 陳光華
- 訴訟代理人
- 連炎昌律師
- 被告
- 遠鵬運通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即清算人
- 李濟忠
- 訴訟代理人
- 王國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思涵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思莉律師
- 法定代理人
- 王鴻仁
- 即清算人
朱宏杰
賴克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五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