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72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720號
- 原告
-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接管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 訴訟代理人
- 廖穎愷律師
- 被告
- 張顯良即翁張妙貞.
- 訴訟代理人
- 辛武律師
- 被告
- 國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克斗
- 訴訟代理人
- 楊博竣
王克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