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0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022號

確認請求權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3 月 28 日

法官林芳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1022號

原告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怡仁
訴訟代理人
吳佩蓉
訴訟代理人
王舒薇
被告
昶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6
法定代理人
黃坤永
被告
台文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
訴訟代理人
張焱鵬
訴訟代理人
蔡淑華
被告
STANI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
STEPHE TANIDJAJA
訴訟代理人
洪淑麗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請求權存在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1 年4 月27日下午3 時2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茗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