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88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888號
- 原告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管國霖
- 訴訟代理人
- 藍文鴻
- 訴訟代理人
- 許慈娟
- 被告
- 瑲盛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章聖君
人
林玉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林惠霞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888號
兼法定代理 章聖君
人
林玉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林惠霞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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