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05號聲 請 人 千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秋龍 訴訟代理人 李佳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1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2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怡雯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0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1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69-ND-0000000-0 │1 │1000│ ├──┼────────────┼─────────┼──┼──┤ │002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69-ND-0000000-0 │1 │1000│ ├──┼────────────┼─────────┼──┼──┤ │003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69-ND-0000000-0 │1 │1000│ ├──┼────────────┼─────────┼──┼──┤ │004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69-ND-0000000-0 │1 │1000│ ├──┼────────────┼─────────┼──┼──┤ │005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0-ND-0000000-0 │1 │1000│ ├──┼────────────┼─────────┼──┼──┤ │006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0-ND-0000000-0 │1 │1000│ ├──┼────────────┼─────────┼──┼──┤ │007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1-ND-0000000-0 │1 │1000│ ├──┼────────────┼─────────┼──┼──┤ │008 │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1-ND-0000000-0 │1 │1000│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鄭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