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1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148號聲 請 人 余健興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4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 法 官 陶亞琴 法 官 陳婷玉 法 官 楊蕙芬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書記官 陳彥樺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148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7NX-00000000-0 │1 │46 │ ├──┼────────────┼────────┼──┼──┤ │00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0 │1 │124 │ ├──┼────────────┼────────┼──┼──┤ │00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0 │1 │1000│ ├──┼────────────┼────────┼──┼──┤ │00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0 │1 │175 │ ├──┼────────────┼────────┼──┼──┤ │00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0 │1 │1 │ ├──┼────────────┼────────┼──┼──┤ │00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0 │1 │161 │ ├──┼────────────┼────────┼──┼──┤ │007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0 │1 │120 │ ├──┼────────────┼────────┼──┼──┤ │008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0 │1 │162 │ ├──┼────────────┼────────┼──┼──┤ │009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0 │1 │178 │ ├──┼────────────┼────────┼──┼──┤ │010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0 │1 │98 │ ├──┼────────────┼────────┼──┼──┤ │01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0 │1 │103 │ ├──┼────────────┼────────┼──┼──┤ │01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0 │1 │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