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6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6 月 1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636號聲 請 人 朱蕭秀珍 代 理 人 朱玉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4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3100年4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孫正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7 日書記官 林秀娥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63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1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1605-84-NX-000000-0 │1 │720 │ ├──┼───────────┼──────────┼───┼──┤ │002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CD0000000-0 │1 │1000│ ├──┼───────────┼──────────┼───┼──┤ │003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CD0000000-0 │1 │1000│ ├──┼───────────┼──────────┼───┼──┤ │004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CD0000000-0 │1 │1000│ ├──┼───────────┼──────────┼───┼──┤ │005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CD0000000-0 │1 │1000│ ├──┼───────────┼──────────┼───┼──┤ │006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CD0000000-0 │1 │1000│ ├──┼───────────┼──────────┼───┼──┤ │007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GD0000000-0 │1 │1000│ ├──┼───────────┼──────────┼───┼──┤ │008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GD0000000-0 │1 │1000│ ├──┼───────────┼──────────┼───┼──┤ │009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GD0000000-0 │1 │1000│ ├──┼───────────┼──────────┼───┼──┤ │010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GD0000000-0 │1 │1000│ ├──┼───────────┼──────────┼───┼──┤ │011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GD0000000-0 │1 │1000│ ├──┼───────────┼──────────┼───┼──┤ │012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3CX0000000-0 │1 │500 │ ├──┼───────────┼──────────┼───┼──┤ │013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4GX0000000-0 │1 │50 │ ├──┼───────────┼──────────┼───┼──┤ │014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CX0000000-0 │1 │55 │ ├──┼───────────┼──────────┼───┼──┤ │015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GD0000000-0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