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53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539號
- 聲請人
- 檸檬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振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95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 年7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0 年度除字第2539號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 │├──┼────────┼────────┼──────┼─────────┼─────┤│001 │檸檬湖科技股份有│國際世華商業銀行│100年1月1日 │27,000元 │EN0000000 ││ │限公司 蘇振展 │二重分行 │ │ │ │├──┼────────┼────────┼──────┼─────────┼─────┤│002 │檸檬湖科技股份有│國際世華商業銀行│100年2月1日 │27,000元 │EN0000000 ││ │限公司 蘇振展 │二重分行 │ │ │ │├──┼────────┼────────┼──────┼─────────┼─────┤│003 │檸檬湖科技股份有│國際世華商業銀行│100年3月1日 │27,000元 │EN0000000 ││ │限公司 蘇振展 │二重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