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6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695號聲 請 人 陳明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6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9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8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魏式瑜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8 日書記官 曾鈺馨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269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2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 │1 │1000 │ │ ├──┼───────────────┼──────────────┼────┼───┼────┼───┤ │003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 │1 │196 │ │ ├──┼───────────────┼──────────────┼────┼───┼────┼───┤ │004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 │1 │418 │ │ ├──┼───────────────┼──────────────┼────┼───┼────┼───┤ │005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 │1 │7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