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聲 請 人 綠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博文 代 理 人 陳琇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57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鄭麗燕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翁挺育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3262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金 額 │ 發 票 日 │ 支票號碼 │ │ │ │ │(新台幣)│ │ │ ├──┼─────┼──────┼─────┼───────┼─────┤ │001 │雙橡園家飾│華泰商業銀行│39,375元 │99年2月月25日 │AB0000000 │ │ │裝潢有限公│新店分行 │ │ │ │ │ │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