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3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1 月 28 日
- 法官洪純莉
- 法定代理人曾淑婷
- 原告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330號聲 請 人 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淑婷 訴訟代理人 張豐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58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8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洪純莉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8 日書記官 邱美嫆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330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滙豐(台灣)商業銀│99年1月18日 │25,200元 │0000000 │ │ │ │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行 │ │ │ │ │ │ │分公司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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