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804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3 月 31 日

法官吳定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804號

聲請人
梁瑞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88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2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804號│├──┬──────────┬───────┬───┬──┤│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 │股數│├──┼──────────┼───────┼───┼──┤│001 │良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NX-804-5 │1 │191 │├──┼──────────┼───────┼───┼──┤│002 │良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34095-5 │1 │1000│├──┼──────────┼───────┼───┼──┤│003 │良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34096-7 │1 │1000│├──┼──────────┼───────┼───┼──┤│004 │良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967-0 │1 │443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吳定亞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張婕妤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