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269號

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8 月 10 日

法官鄭佾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269號

原告
陳長義
訴訟代理人
林炳煌律師
被告
信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炬裕

      劉敏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鄭佾瑩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李云馨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