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113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1132號
- 聲請人
- 誠品集團聯合職工福利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郭峻麟
- 代理人
- 謝麗芬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6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1132 號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001 │誠建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86-ND-002914至86-ND-003000│87 │87000 ││ │(原名誠建股份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