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15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01 日
  • 法定代理人
    張世維、丁達中

  • 原告
    雅得美運通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現代海鋒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捌仟伍佰叁拾貳元。應向債權人清償美金貳仟肆佰陸拾伍元陸角,並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1505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雅得美運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世維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現代海鋒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達中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捌仟伍佰叁拾貳元。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美金貳仟肆佰陸拾伍元陸角,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四、如債務人未於第二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